「……你說小說裡的愛德華庫倫嗎?」他還真的想了想,「會讀心術的,有點麻煩。不過,並非沒有辦法,可以先靜止時間再對付他,應該可以解決。」
我油然而生崇拜之心:「老公,你真是太厲害了。」我緊緊抱著他手臂,用額頭磨蹭著他,「不過,就算你沒有超能力,我也不會嫌棄你的,吸血鬼要喝血什麼的,太噁心了,我還是比較喜歡你。」
他看了我一眼,眼裡的潛臺詞是:難道比贏這點我會高興嗎,別鬧了。不過,他的嘴角還是微微上揚了一下。
前面行人漸漸變多,他的笑容明亮,我連忙從包包拿出帽子幫他戴上,還把帽沿壓低,另外給自己也戴上了墨鏡。這麼多年來,我已經習慣了走在路上被認出、被跟蹤、被圍觀,但他卻曾過著完全相反的人生。他不愛出風頭,希望認識自己的人越少越好;走在路上被陌生人攔下來打招呼,他就會愣住,手足無措。迄今為止只要我們在一起,狗仔拍照從來沒有成功過,也不知道他用了什麼手段。總之,除了李載京被捕那次為了救我被媒體狂拍、後來被大家認為是炒作的事件之外,我倆私下在一起的照片從來也沒有流出過。對了,還有一次,就是電影節……
想到這個,我斜睥了他一眼,真的像我媽說的,心眼很多嗎?我佯裝不經意般,試探的問:「老公,你有想過要出道嗎?」
他略睜大眼睛:「我?沒有。為什麼這麼問?」
「因為啊……我媽說,自從電影節以後,找我拍愛情片的合約就少到幾乎沒有了,反而不少人在問你有沒有興趣出道呢。他們覺得你很有神秘感,長相也不錯……總之如果進入娛樂圈說不定會立刻大紅大紫。到時候你的能力也可以用特效來解釋,就不用再怕流言了。這不是十全十美嗎?」
他動了動眼珠,說:「你是想說『兩全其美』吧。」
「啊,可能吧,那不重要。只是你真沒想過要藉此機會出道嗎?」
他搖搖頭:「沒想過。」
我十分滿意,長長的「哦」了一聲。不喜歡被拍照,又沒打算當公眾人物,卻在電影節這種場合大出風頭,顯然就是為了宣告:千頌伊是我的女人!都經紀人果然有心機呢。不過,哪個女人不喜歡自家男人霸氣的表達對自己的在意呢?雖然管得有點多,動作有點大……不過我喜歡。
我抱著他的手臂走路,半個身體的重量都掛在他身上了,他有些莫名其妙的看我仰面對他傻笑,瞟了眼經過身旁對我們注目的路人,沉聲說:「好好走路不行嗎。」
我在他身上扭了幾下,他臉紅了,但又不能把我推開,只好歪歪斜斜的配合著我往前走,像兩隻螃蟹畫著Z字,最後兩人都不禁噗嗤笑了出來。
一起在辣炒雞肉飯的店吃晚餐,恰好這個時間客人還不多,我們找了張角落的桌子,頭碰著頭的吃著。我點了雞腿肉,他點了雞肉丸,偶爾交換著菜色,用筷子互相餵食,就像別的新婚夫婦那樣肉麻。
近些日子以來,我在他臉上看見了愈來愈多的、如平凡人一般的笑容。笑得這麼自在、輕鬆,沒有陰影和負擔,就像一個普通的跟他外貌一樣年齡的青年。我也笑得傻傻的,從來也不像這麼沒有顧慮。我猜這是所有正在熱戀的人們會做的事,就是眼中只有對方,把整個世界扔到一旁。
回家時路過了書報亭,他只掃了一眼,就告訴我:「新聞出來了。」
「哦?這麼快?」我懶得買報紙,只問他,「都說什麼了?」
他笑了笑,平靜的說:「說你被愛衝昏頭腦,簡辦婚事,閃電下嫁某背景神秘的都姓男子,就是已經成為男性公敵的在下。」
我眯了眯眼:「不錯喔,上次警告他們不可未經允許就侵犯個資,現在終於不敢寫你的全名了呢。」
「沒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