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打算往大橋那邊走的,以便快些混進城鎮,然後乘一輛長途車逃之夭夭。現在看見警察他便猶豫了,他要等待他們走開,走得遠遠的,他才可以過橋,而不必冒險。
可是幾名警察就是不走開,而且透過橋面朝河這邊走來,他在數,一個、二個……七個,一共七個,已經有三個過橋了,另四個還停駐在橋上,他們還揹著槍。皮霜不禁猜疑:莫非這些警察正在執行通緝他——一個逃犯的命令。
他膽怯了,應該是加快步速逃離的,又擔心被人看出他張皇的破綻,便站著摸一下汗巴巴的身子,他狡黠地走下河灘,到了河流的吃水線時,便乾脆脫衣下河游泳,其實這是做樣子,他緊盯著橋上的警察,看他們走開沒有。
當有兩個警察朝河灘這邊走來,皮霜有些緊張,下意識地不讓警察看見自己的面孔,他屏住呼吸,潛入水裡,雙手划動,作蛙泳狀,水花一串串地冒出。在紐西蘭故鄉,他曾經是游泳的高手,在河裡與人作過百米衝刺比賽,拿過亞軍。
眼下他潛泳了一分鐘左右,竟突然感覺背上有一股壓力,讓他下沉而不能前進,更不能從水裡掙扎起來。而且這股壓力甩不掉,他越來越清晰地意識到,宛若有兩雙手伸過來給他施加壓力,將他往深水裡按,他已經憋不住了,透不過氣來,他被水溺嗆著,水泡兒鼓出了河床。他不明白,自己擅長玩水,這會兒卻被控制著。
他已經感覺到在水裡制服他的決不是凡人,而是一兩個相當厲害的水鬼。他又怎麼撞見了水鬼?水鬼又幹嘛與他過不去呢?不容多慮,灌了滿肚子河水的皮霜,竟然被活活溺死。
他的靈魂出竅的剎那,就驚駭地看見曾為他跳水殉情的兩個女人,分別扯著他的兩隻手臂哭訴著——你這個沒良心的花心男人,在生時,你為什麼遭踐我們,又拋棄了我們?我們為你枉死,後悔莫及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