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在開玩笑,便說,你鬼說,還有附體這種現象?吳喜妹點頭,說是的,他說的屬實。
小姜堅持自己的態度,我不相信。但聽他這麼說,還是有些害怕,麻利把兩本結婚證書還給吳喜妹,說你們走吧!我不可能跟你們辦,這種怪事我還是第一次碰到。
吳喜妹走到門口。林峰附體僵持著不肯走,嘴裡嚷著,我說的情況是真的。小姜卻走出門,叫來一個男領導,把這情況講了,男領導也感到奇怪。隨之門口站著幾個工作人員靜靜地聽他們交談,都用怪異的目光看著青年男子——林峰附體。
男領導在辦公室裡緩緩地走了一圈,繼而望著他神情嚴肅地講,原來那個叫林峰的人已經死了,我們縣那個殯儀館還有他的死亡證明書底單,你就是那個他嗎?又是怎麼附體復活的呢?真是今古奇觀。
林峰附體說,世間各種現象就有,只是你見識不夠而已,你看我就附體復活了。男領導搖頭說,誰相信?這個事我們不能幹,在結婚證書上,我們怎能允許把一個死人的姓名和一個活人的姓名並在一起呢?退一萬步能夠做這種事,也只能把原來劉雄戶口本上的名字改成你的名字。那樣的話,派出所也不會幹,一看你這麼大的年齡了,一般是不會隨便更改姓名的。
林峰附體把吳喜妹一拉,說我們去找派出所吧!遂退出民政辦公室。
林峰附體偕吳喜妹果然找到金銀派出所。只見派出所戶籍部服務視窗前站了一排辦戶籍的人,他們慢慢朝前移動,林峰附體跟在後面、吳喜妹站在一邊等候。
一排辦戶籍的人陸續辦完走了,林峰附體上前,因為輪到他了。他把手一招,吳喜妹走過來,將劉雄的戶口本遞給他。林峰附體把劉雄的戶口本遞給視窗內的女民警,說一聲請給我更名。
女民警瞅著他問,你說什麼?林峰附體重複,請給我更名。女民警翻開那戶口看上面記錄著劉雄的姓名等內容,便果決地講,不能更名,看你的樣子二十多歲,再看這戶口本里對於你出生年齡的記載,也是二十多歲,都這麼大了,還更什麼名?怎麼以前年齡小的時候不更名嘞?
林峰附體反問,二十多歲就不能更名嗎?女民警回答,不能。你要更名也得講出個理由。林峰附體摸一摸腦殼,開始扯謊,是這樣的,我養父姓劉,生父姓林,現在養父有一個兒子,以前沒有,而我的生父只我一個兒子,生父和養父協商好了,讓我跟生父姓,也就是恢復本姓,你跟我把這戶口本上的姓名劉雄更改為林峰就行了。
女民警說,那怎麼行?她一邊把戶口本退給林峰附體一邊說,就算可以更改姓名,我也不能隨便更改,你還必須寫個協議一樣的東西,讓你生父和養父各自在上面簽字、按手印,然後把這個東西拿來作為憑證,我才考慮跟你更改姓名。
林峰附體直眨眼睛,他拿著戶口本走近站在一邊的吳喜妹低聲說,我剛才瞎編了一段謊話,辦戶籍的卻要較真,我從哪裡拿來協議樣的東西給她呢?完了完了。吳喜妹湊近林峰附體耳語一陣,林峰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