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待續。)
第一千四百四十二章北美野馬
這裡到底有多少榛雞?
俗話說天上龍肉,地下驢肉,在東北那旮旯,說的龍肉就是飛龍啊!
難道這是想要讓自己開開葷的節奏?
韓孔雀看著這些榛雞,剛剛因為那兩隻二十四孝父母帶來的憐惜,有點消退了,而口水,已經再次流了出來。
不過,看到火堆之後,韓孔雀很快就放棄了這種想法,松雞就是飛龍,好像比榛雞也不差。
“這次就放過你們一次,下一次遇到了,也就不要怪我手下不留情了。”韓孔雀嘿嘿笑了兩聲,他到是忘了,這裡面是美國,物產豐富,相比國內,這裡的動植物資源儲存的實在是太好了。
這樣,韓孔雀以後也就有了打獵的理由。
視線再次轉移到火堆上,韓孔雀感覺烤得差不多了,就把一團黑乎乎的燒烤方面前,小心翼翼撕開烤焦的外皮,頓時一股肉香襲面!
最原始的叫花雞是什麼味道,這個就是這個味道。
然而松雞在國內老百姓們口中,又叫做“飛龍”,“天上龍肉”指的就是這個,味道當然比雞強多了!
韓孔雀扯下一條嫩生生帶油帶水的大腿啃著,只覺得,爽!
三隻細狗圍在他身邊,有吃魚的,也有去搶奪韓孔雀隨手丟掉的雞骨頭的。
韓孔雀在這邊享受著,這種地地道道的中國味道,讓韓孔雀感覺很舒服。
烤了兩隻松雞,吃了整整六七斤的肉,韓孔雀拍拍肚子,感覺這次是吃飽了。
剛剛吃飽,韓孔雀忽然感覺到了動靜,他轉頭就看到林子裡走出一隻龐然大物。
“這是野馬?”看著那棗紅色的身影。韓孔雀一眼就認出來這是什麼。
重型挽馬韓孔雀十分熟悉,馬場裡面的各種賽馬韓孔雀也見過,而出現在野外的,肯定就是北美野馬了,但這麼大的北美野馬,還真是少見。
所以看到隱藏在叢林裡面的野馬。韓孔雀的眼睛就是一亮,這些野馬雖然被稱為野馬,但只要稍微馴化,就是十分良好的賽馬。
而韓孔雀知道,北美野馬是能夠被馴服的,因為它們的祖先,就是原來被人馴服過的戰馬。
很多人認為,美洲馬是世界上所有馬類的祖先,美洲中央大草原正是它們的發源地。
後來因為一些意外。美洲馬去到了歐洲,然後慢慢遍及了世界各地。
慢慢的,美洲馬因為各種原因滅亡了。
在十六世紀的時候,葡萄牙人把歐洲馬帶回到了美洲,這勉強算是一種出口返內銷。
這些葡萄牙馬適應了美國的環境後,開始瘋狂繁衍,被人遺棄之後變成了“北美野馬”。
到上世紀最多的時候,美國擁有野馬數量超過200萬隻。然後反倒是歐洲野馬完全絕種了,俄羅斯探險家尋找了許多年。沒能在歐洲任何地方發現野馬群。
一提起美國,許多人就會想起西部牛仔,北美野馬為各種戰爭提供了巨大的力量。
然而等到機械文明發展了起來,美國人又開始認為北美野馬無用了。
首先北美野馬身材高大、長得慢,這就導致了它們吃得很多。
其次馬的全身沒有任何地方有任何特殊營養,不像鹿肉那樣補元氣。不像牛肉那樣補力氣。
馬肉也不好吃,所以他們沒辦法當做肉畜來飼養。
美國當局覺得,北美野馬每一匹每年所消耗的林地、草原資源,相當於1000美金,用來養牛羊將是巨大的經濟效益。所以美國人又繼續開始獵殺野馬。
一直到上個世紀七十年代,美國國會才意識到了野馬是重要資源,才設定了保護法。
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