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聆蘭噗地一聲笑出來,手上的薄利刀刃差點切到手指頭。“搶?我才不要冒著被高跟鞋踩扁的危除去跟人家搶呢,更何況麻雀變鳳凰的戲碼已經落伍了,現在流行的是女生當自強。”
“是喲,嫁入豪門省五十年的奮鬥,我要是女的,早就排隊去了。”
“我沒興趣。”她邊說邊切出一朵朵柳橙花,“現在的男人自大得要命……哎喲,對不住,我指的不是你。尤其有點錢的更是不得了,不是把女人當家具就是當奴隸,我覺得我現在這樣很好,自爭自賺、自用自花,犯不著為了錢出賣尊嚴。”
“是嗎?可是我覺得就算是為了錢出賣尊嚴也無所謂,有錢就好。”湯米笑嘻嘻地道,“而且你不覺得錢很有用嗎?”
“你是在開玩笑。”她最知道他的脾氣與性情了,“如果你是為了錢而出賣一切的人,你才不可能放棄大好的律師前途來這裡賺這一杯又一杯的調酒錢與小費。”
啊!被看穿了。湯米咧嘴一笑,“可是聽說我們老闆很帥喔!”
她皺皺鼻子,“帥又怎麼樣?越帥的人越容易自大、花心、囂張和自以為是。”
“喂,你不可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我就不覺得我自大、花心、囂張和自以為是。”湯米抗議道。
她不禁驚歎。“你還真夠謙虛的。”
“一點點啦。”他笑吟吟的回了句,優雅地行了介紳禮。
她笑了起來,就在這時,開始有客人走進這間位於飯店一樓佈置得充滿浪漫英國優雅小酒館味道的酒吧。
聆蘭和湯米接下來幾乎沒有時間可以閒哈啦,因為得忙著調酒、做三明治、招呼客人,以及不時與客人聊笑哈啦個幾句,關於大老闆要選妃的話題,早就被拋到腦後好遠好遠。
只可惜,拋得還不夠遠。
下午四點四十五分,聆蘭慢條斯理地推開金色大門,伸手自揹包裡取出一包面紙,仔細抽出了一張,緩緩在額際按了按,吸去微微的汗意。
中午客人可真夠多的,還有喝下午茶的人,沒往二樓的咖啡廳去,反而湧進酒吧裡,迭聲嚷著“咖啡咖啡咖啡”、“再來一客蛋糕”……
忙得她和湯米團團轉不打緊,其中有幾個中年貴婦人,頤指氣使外還大聲尖笑喧譁,不時揮動著戴著大鑽戒的胖胖手指以示貴氣逼人。
她差點衝動得在她們喝的咖啡裡倒入烈酒,乾脆讓她們HIGH翻天,咭咭亂笑到手舞足蹈。
但是惱人的職業道德及時敲醒她的良心,她只得乖乖將旋開了瓶蓋的伏特加再放回
唉,累喲!
她慢慢踱步往公車站牌的方向走去,順手將用過的面紙扔進一旁的北市垃圾桶內。
聆蘭不經意地抬頭,驚覺到自己要搭的那班公車已經停靠前方的站牌,穿著紫色上衣和軟呢淡紫淺白格子裙的她足蹬瀟灑帥氣的小馬靴,飛快地衝向約莫三百公尺遠的站牌,髮絲在背後飛揚——
可是她跑得還不夠快,無情的公車吐著長長黑煙,搖搖擺擺的揚長而去。
“可惡!”她氣喘吁吁地瞪著公車背影遠去。
就差那麼一點點,五秒鐘吧,倘若她剛剛提早五秒鐘鍾走出飯店大門……
現在可好,下一班公車還遙遙無期,可是她十五分鐘後就得趕到幼稚園。
一想到這個“趕”字,她頭皮就開始發麻,心臟自動乏力。
真要命,她除卻上班時間充滿幹勁與活力外,其他時候幾乎是一隻與外表相當不像的趴趴熊。
聆蘭的宗旨就是——能站就不走,能坐就不站,可以歪靠在沙發上睡覺就絕不坐挺身體自我虐待,對她而言,跑步更是最令人痛恨的一種野蠻流汗行為,非到逼不得已,她絕對不如此荼毒自己的雙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