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筆在《我與美少女丁敏君同居的日子》寫下這樣一段話,然後小心地吹乾墨跡,合上本子,悄悄放在那本少女自認為藏得極好的《我與美青年陽頂天同居的日子》的下面……
夜,逐漸深了,這一天,即將過去。
……
第 十 一 回
“那麼,我走了哦。”陽頂天在門口微笑著對我道。
“嗯,早點回來。”我一邊整理著昨日地上遍地的廢紙書本,一邊隨口向陽頂天道。
木門吱呀一聲,關上了。
我低下頭,繼續如常整理房間,十五分鐘過後,我才停下了手上的動作,賊頭賊腦地拉開木門張望一番,確定方圓百里沒有生物的存在後,我舒了一口氣。
今天陽頂天去送情詩了,由於這個地方太過於偏僻,最近的小村落也要翻過一座山,再走幾十里路,即使陽頂天輕功卓絕,也別不可能在正午前回來,所以,我決定在今日,不辭而別。
在這小木屋裡住了將近一年,說沒有感情那是假的,但是難道真的一輩子就這樣住在這兒?答案絕對是否定。
且不論床墊下的那把硌得人難受的倚天劍就像一個燙手山芋,沒送回峨嵋就等於直接告訴別人“來追殺我吧來吧來吧”。更何況,自己那麼久杳無音訊,師父豈不是要急瘋了?
最可怕的是,師父知道了是楊逍把倚天劍給我這件事,指不定在新仇舊恨的疊加下就提前發動了“六大門派圍攻光明頂”一役,那時武林因為我這個在小山林裡整日平安幸福的小配角掀起一場腥風血雨,那才叫囧得莫名其妙。
所以,我很早前就決定了,當陽頂天去送情詩時,不管他成功與否,我都會選擇“飄然而去”。
這個“別”的理由是有了,“不辭”的原因純粹是我這人口拙不知道該如何提起這件事,而且當陽頂天知道了自己要離開後也說不定要在最後壓榨一番,倒不如像楊逍那樣的武林俠客一樣瀟瀟灑灑留一封書信,雖然有些沒禮貌,但我也懶得顧這顧那的。
於是,我提筆開始寫信,開頭第一句話我已經醞釀很久了,是在古裝片書信中開頭出場率高達99%的一句——“XXX,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不在這個世上了/我已經離開了……”
洋洋灑灑寫了三大章,我還覺得不夠,又附了首詩,寫罷,疊好。我看了看天色,便提起包袱背起倚天劍走出了小木屋。
拜拜了,陽大叔。
拜拜了,小木屋。
我義無反顧地離開了這裡。
一邊腳步輕快地走著,我心裡一邊還在胡思亂想,如果這是本小說的話,那麼現在應該必不可少的有一句“她走了,而在她沒有看見的陰暗角落,一個人影嘴角浮上笑意”之類很陰很腹黑的描寫吧。
但是我知道依陽大叔那種性格,看到了信是不會追出來的。
儘管徒步的速度並不快,但是據我收集到的可靠情報,差不多天黑的時候應該就能看見一個小村莊,如果順利的話,半個月後,我就可以回到峨嵋了。
當然,指的是“順利的話”。
因為倚天劍是很強大的,走到哪兒都是引來江湖豪傑競折腰的存在。
也不知是不是因為修行了乾坤大挪移·簡易版的緣故,我的體力比從峨眉山下來的那時似乎翻了個好幾倍,幾乎是一個質的飛躍,一路上保持快速只歇一兩回都沒有問題。這連我自己都感到驚訝,心中默默感激了陽大叔好幾回。
天黑了,我看到遠處村落的炊煙剛剛熄滅。
估摸著現在大約是現代的七點多鐘,我來到了這個小村子,放眼望去是稀稀拉拉的小草屋,我猶豫著到底要不要找地方借宿,畢竟看上去這裡的人生活也並不太富足。
忽然,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