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動的玩意。”
斯坦利接過了那張紙,“謝了。”
他推開門,前廳的燈光湧出來,照在臺階和修剪整齊的灌木上。傑森叫住了他,斯坦利轉過身,一手扶著門,挑起眉毛。
對方並沒有馬上回答,藉著燈光打量他,不管他想在斯坦利臉上找的是什麼,他似乎是找到了。“這個問題也許聽起來很怪,”傑森停頓了一下,“但你的名字不會碰巧叫加斯帕吧?”
——
他們最終找到一家安靜的酒吧,很小,幾乎只是牆上的一個釘孔。酒保專心致志地看著桌球錦標賽重播,幾乎沒有留意到他們。那臺固定在吧檯盡頭的電檢視像模糊,時不時就閃動一下,緩慢地變成怪異的藍色,被酒保的拳頭砸幾下之後才慢吞吞地恢復正常。
傑森要了馬丁尼,斯坦利點了一杯螺絲起子,兩個人都並不真正關心自己喝的是什麼,只要裡面有酒精就行了。斯坦利能看出來他們為什麼完全沒認出對方,面前這個傑森·科爾曼身上已經不剩下多少當年那個熱衷談論木工和南美雨林的男孩的影子,全是嚴肅的稜角,但又被一種久經演練的、推銷員式的微笑所中和。那種固執的引力還在,悄悄地拉扯著周圍的人,試圖改變他們的執行軌跡。斯坦利思忖著自己改變了多少,兩年前,因為急著擺脫“無聊”的評價,斯坦利一度把頭髮染成藍色,復活節假期回家的時候父親震驚地看著他,並沒有說什麼。一個月之後他剪掉了那些染色的頭髮,自此再也沒有對它們動過手腳。薩莎喜歡斯坦利的沉默,“喜歡”的意思是,她從來沒抱怨過。不,斯坦利告訴自己,薩莎走了,他不需要再遵守她的標準了。
“你沒有怎麼變,只是,你知道的,長大了。”傑森把餐巾折起來,又展開,他的手從來都閒不下來,“九年了,嗯?我猜你的父母終於厭倦了聖馬洛。”
侍應送來了他們的酒,又回到電視機前,心無旁騖地看斯蒂芬·亨徳利逐一把紅球擊入球袋。斯坦利用食指抹去玻璃杯上的水珠,“他們85年年底分居了,我和父親住在一起,後來的暑假我都在‘狗□□’裡幫忙——抱歉,那是家愛爾蘭酒吧的名字,老闆是我爸的朋友,養了一隻大丹犬。”
傑森用牙籤撥弄杯底的橄欖,“我很遺憾。”
“父母的部分,還是狗的部分?”
“各有一半?”
“三七分比較適合。”斯坦利喝了一口酒,橙汁加得太多了,“你們後來還住在同一家旅店裡?”
“對,直到前年我們都還在那裡度假。尼娜偶爾會問起你。”
“尼娜?”
“雙胞胎裡的妹妹,我以為你會記得她,我們去燈塔的那天——”
“別,”斯坦利脫口而出,驚訝於這些遺忘已久的沉渣仍然能讓他耳朵發熱,“也許是我這輩子最尷尬的經歷。”
傑森衝酒杯笑起來,戳起酒漬橄欖,咀嚼著,“也許是我最好的經歷之一。”
“我想這是因為我們之中的一些人比另一些幸運。”
“從來不相信運氣,”傑森敲了敲自己的太陽穴,“這裡堵著些不可知論的水泥。”
“聽起來對你的研究不是很有幫助。”
“幫助我們保持謙卑。”
“很公平。”
他們碰了碰杯,換了個話題。傑森開始談論實驗室、合夥人辛克萊和他們的病毒學研究,就像當年談論那個改造成工作室的舊棚子,帶著一模一樣的熱情。萊恩·辛克萊是傑森的大學室友和IntelGenes的主要投資人,誠實地說,他也是唯一的投資人。他們租了一個地下室,一點點地買需要的裝置。“技術上來說,我從來沒有擺脫破產狀態,一切都很貴,不管你怎麼會說話,認識多少人。有一次我們炸燬了一個保溫櫃,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