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4/5頁)

力猛攻了,生怕重蹈用力過猛無法節控以至於被人識破反制瞬間擊倒的覆轍,這一次,他打算將自己最精妙的一些東西展現出來,運用高明的技巧制服敵人。

所以,他刺出的第一劍並不像先前揮出的兩記拳頭那樣威勢十足,只是走迅疾一道,劍行直線,凌厲而刁毒,寒光一閃,便直奔要害而去。

劍尖所指,乃是目標左側,左手和胸腹之間的一個尷尬的位置。

因為戈麥斯發現葉孤雲總是習慣於右手出拳,因而判斷他的右手才是慣用手,而左手則相對弱勢。顯然,這是一個事實,而事實總是有利於決斷的,不管是否真的於己有利。

攻擊之道,在於趨敵之弱。為了達到更好的攻擊效果,自當瞄準著敵人的薄弱之處發動有效的持續的攻擊,基於這種認知,戈麥斯選擇了這麼一記直刺,選擇了這麼一個角度刁鑽的位置。

不得不說,戈麥斯確實是個很有想法的年輕人,他的天才之名非是附會而來,而是基築於他所展現的與年齡嚴重不符的耀眼才華之上。

然而,歸根結底,天才儘管珍貴,但其屬性更像是具有潛力的藝術品,最大的價值更多的體現在未來,而不是現在,在徹底兌現天賦成為大師之前,總少不了被不斷胖揍的時候。譬如,戈麥斯如此處心積慮的一劍,只不過成功地讓葉孤雲不得不側身閃躲而已,然後,沒有然後了。。。。。。

側著身,葉孤雲瀟灑地讓過了刺來的一劍,順著側身的勢頭,扭過頭來正面面向了豎起的劍刃,雙眼中精光流動。

伸出左手,趕在戈麥斯變招之前,輕巧的,溫柔地,彷彿情人間嬉戲般,以食指、中指、無名指,在寬闊的劍身上接連彈了三下。內力噴吐,長劍頓時劇震,龐大的力道將緊握著劍柄的戈麥斯帶得猛一個趔趄,腳步隨之散亂,設想中的攻勢也就無以為繼了。

破招而不反擊是葉孤雲的風格嗎?絕對不是。來自於現代地球的他,看過太多深刻的反面教材了,所以從來都不會做這種妄自逞強(裝逼遭雷劈)的事情。

所以,在彈開長劍的那一刻,他的右腳已經在路上了。

目標,是戈麥斯持劍的手的手腕。

沒有任何的阻礙,這一腳結實地踢中了該要踢中的地方,其所把持的長劍凌空飛起,直到另一隻手出現在它的劍柄之上。

葉孤雲手持著長劍,微一打量,然後隨意地揮舞了幾下,品評道:“略重。造型矯揉造作,浮誇的護手,大顆的俗豔的寶石鑲嵌,莫名其妙的的劍身銘刻。。。。。。”

一旁觀戰的弗蘭克見到如此一幕,當即大汗,忍不住說道:“葉,不懂就不要亂說。這把劍是一位著名的精靈鑄劍師的作品,別緻的造型源於偏愛弧線和曲面的精緻的精靈的風格,劍身上的銘刻是一位傳奇等級的大法師親手佈置的,為這把劍附上好幾個強大的法術。還有,劍柄上的那些寶石,並不只為裝飾,它們都是品位極高的魔法晶石,是為那些玄奧的法術銘刻供能用的。這把劍,價值連城,呃,真的能買下一座城市。。。。。。”

“是嗎?那又如何?我不喜歡,”葉孤雲拍了拍自己的腰間,那是業已斷折的璇字劍,“劍,應該像這樣,足夠了。”

弗蘭克翻了翻白眼,答道:“這個世界上大概只有你一個人能夠這樣說。”

“弗蘭克,我說過的,在這個世界裡,我叫薩菲厄斯,我等著那個和我同名的傢伙來找我麻煩,”說到這裡,葉孤雲不再理會弗蘭克送來的又一個白眼,轉頭對猶處在震撼、失落和失措中的戈麥斯說道,“至於你,既然已經敗了,那就該帶著你的人儘早離開,何必繼續留在這裡承受著我對你們的無底線羞辱?喔,對了,借你的劍一用,隨後我會讓人送回去的。。。。。。”

“今天我所承受的羞辱還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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