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3/4頁)

我說:剛才多謝大俠仗義相救。大俠的救命之恩,小女永生難報。

說完,她欲要下跪。

我說:不必,請起,這是哪裡話?你太見外,我也稱不上是什麼大俠,如果你不介意的話,那麼就叫我大哥吧。

於是,米豆甜甜的叫我到:釋大哥!

我向來認為男兒膝下有黃金,女兒膝下有白銀,下跪最有失一個人的身份,不管那人是男人,還是女人。不過,奸人小人除外。

我輕輕拉起她的手,走出茶樓,肩並肩向前走。

此時,我心裡想我應該去做些什麼。而我卻不知為什麼。

我手牽著米豆,來到茶樓後面的馬廄,小扁還安靜地停靠在那兒,嘴裡不停地咀嚼著什麼,看到我們走來了,它表現的異常活潑。我慶幸它沒有被茶樓裡的什麼人下毒給毒死或是當成驢給屠殺了。近來大街上天天嚷嚷著吃飯的人比進來吃茶的人多得多,這也難怪我心中會有這樣消極悲觀的想法。在一個人看來,茶水純粹是一種供悠閒人來消遣的消費品,而銷售驢肉卻可以賺比茶水更多的錢,因為它是某些人的副食品。正如一個大官的小妾,雖然位不正,但卻倍加受寵。

原本這茶樓就生意不濟奄奄一息,而老闆又有意將茶樓改頭換面藉以起死回生,現在對外出賣肯定是賠錢,老闆又經歷了痛苦的思索,又讓老闆娘遵從此項決議,最後決意變茶樓為酒樓,將茶水換為酒水,說穿了也就是往酒裡多攙兌些水。無商不奸這句話似乎很對,全天下的商人都對這種造假行為司空見慣,欺詐方法相當隱瞞,騙人手段更是老練。他們只要往上頭交上足夠多的錢,供那幫*的東西吃喝玩樂亂揮霍,讓他們開心滿意,心滿意足到不知該對店主說些什麼話才好的地步,這時店主們才會有豐厚的回報。到此時監官也只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再往後就索性不再監管,直往那漂亮姑娘身上上顧下看左摸右攥。真是不要臉!任憑雙方靠這種方式互相賺錢且源源不斷,兩家互惠互利高興無比。這是往年的慣例,也是今年的實際。再後來更甚,致使街市上假貨氾濫,導致人心渙散一片混亂。值得一提的是假藥更是普遍,病人吃了跟沒吃一樣,但沒吃不等於吃了。

更為可笑的是什麼靈啊獨門暗器啦出現在各地的集市上,擺得滿大街都是,連自稱是劍器行家的所謂的行家都不能分清真假,真是白活啦。幸虧這充其量就是一堆擺設,發揮不了它真正的作用,連抄襲,翻版都稱不上,只能勉強算是盜版。跑到中原來的外國人不知道的見了還以為是在舉辦展覽呢,引來他們一陣觀看,還有一陣讚歎。所幸它們不是真的,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要是真的,那天下可就亂套了人民不就有麻煩啦。若是世上寶貝在大街上堆的一堆又一堆的話,那人們也就不會爭搶幾年前的那把靈劍了,就地撿一把就是了。而人們設想的事實情況是世上靈劍僅有一把,那是人們心中最為美好的想法,然後想方設法拼死拼活得到它而一統天下。而現實是那個沒名字的神秘老頭打製了好多把,只是沒有在世上流通罷了。我想,他們真是太傻,為了一把兵器,而付出那麼大的代價。至於那把最為原始的承載了很多傳奇色彩的靈,最後卻是毀在我的手裡啦,這都是過去的事情了。有時我常常反思,覺得自己只不過是靈劍的一個過度,過過手也就罷了,擁有它也並不一定能長久,而事實也確實如此。我又覺得靈的歸宿應該是從哪裡來到哪裡去,而靈的出身是那個神秘老頭打造的,我幾年都不見他了,空留一間相對周邊環境而言十分破舊的房屋在長安最為繁華的市區,他大概是駕鶴西去了,畢竟都那麼一大把年紀啦,我以前也這麼想過,只是今天又有些不同,因為我又想不死也是隱蔽起來等死。總之,一個人的最終結局逃脫不了一個字,只有一個字:死!靈應該和老頭葬在一起,也權當把它當成是一件陪葬品

最新小說: 網遊:從被逼女裝到自願女裝 請叫我腐爛 網遊之大陸征服 SAN值歸零後我成了高危BUG 寶可夢真實 畫渣又怎樣?我靠神筆一路躺贏 文明:從不死族到太空死靈 我不是賤聖 我成了二週目BOSS 王者:執掌AG,我是抽卡冠軍! 開局選擇亡靈:我有ss級天賦 虛空拼圖 高達SEED之最後的歸宿 召喚萬界軍團 業餘裡踢出來的國足超級後衛 DNF:求你別搞事,我們真服了 注視深淵 NBA:隊裡有詹皇,先躺一冠 網遊:敢惹他?內褲都給你偷沒了 B級天賦,一樣可以登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