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儒風強自收攝心神,小心坐到女兒這一邊,熄滅心頭火焰的方法就是不看她無意露出來的春色。他們……畢竟不是夫妻了,必須以禮待之、處之。
“唔,是我愛吃的”方記芋圓“和”香千里雞排“。好多年沒吃了,自從……”聲音乍然頓住。想她未離婚之前,儒風每天以機車接她上下班,一定會繞到?大學區找好吃的東西當消夜,最後她便只賴定了這兩家出品的東西,並且少吃一次就會念念不忘。“呃……謝謝你。”不敢提離婚的字眼,只好含混帶過。
“不客氣。”會蕭索的心不只一顆。他也想起了自己經營失敗的那一段婚姻。
“爸爸。”花冠群爬坐上了父親的腿,滿口的雞肉仍阻止不了她發言的決心。
“你沒有跟媽談完我的事嗎?第一,我跳級的事;第二,奶奶要求我冠你的姓,再有,以後希望我兩邊住的事咧?如果你問我的意見,我會告訴你,雖然與媽咪住很慘,要自己弄飯吃。還要照顧她,但我很習慣了。我可以一星期去住一天呀,要是叫我常常去住,我擔心媽咪會弄得一團糟。”
“喂!喂!”花解語直覺的優先抗議女兒的毀謗,再是嫉妒那個死丫頭居然光明正大的佔據以前專屬她的御用座。最後才想到女兒提出的“什麼?要你住在賀家?姓賀是沒有關係,但……但是……”她不安的看可賀儒風,不知道他有何想法……
賀儒風以溫柔的眼神安撫她:“媽是有向我提過,但我覺得這並不急,而且我也沒有權利一回來就剝奪了你的一切,你將女兒養得很好。我必須感謝你,並且也相信冠群與你住是最好的!只不過媽的意思是,有一個孩子帶在身邊,你比較不方便找物件,會耽誤了你的青春,才會建議冠群每個月去住半個月。”
那是說……賀母一點也不期盼她再入他們賀家門嘍?所以才會好心的給她多一點自由去找物件?
她就知道,自己永遠不會是賀家中意的媳婦。
食物似乎不再那麼美味。
“爸爸,媽咪需要找別的男朋友嗎?你不行嗎?”花冠群不解的問著,花解語雙眼盈滿希冀的直直望入他的眸心。他是什麼看法呢?他還喜歡她嗎?
還對她抱有期待嗎?
“不行的,爸爸是個失敗的丈夫。不然我與你媽咪就不會在八年前離婚了。”
他低頭回應女兒,不敢在面對解語時洩露太多苦澀,教她為難。
“外婆說媽媽年少無知,那她現在很老了,就不會與你離婚了,不是很好嗎?”在七歲小天才的腦袋瓜子中,結婚是很簡單的事,愛或不愛也很簡單。
“花冠群,吃飽了就去刷牙睡覺,明天還要上課。”花解語突兀的說著,不讓女兒再天真的問下去,怕自己龜裂的心口會碎成一地的屑屑。
“很晚了,去睡好嗎?”賀儒風也覺得有些事不宜在孩子面前談。
二票對一票,可憐的弱勢族群只好摸摸鼻子回房去了,為什麼小孩子常常是被命令的那一個?真可憐!
室內有一陣子的沉寂。花解語解決完點心,收拾好桌面後(也收拾好自己的痴心妄想),才有勇氣開口:“嗯……我不打算讓冠群跳級。”說些安全的兒女經吧,至少不會心口抽痛。
“我也是這麼想,不必為了吸收超齡的知識而喪失她童年該得的歡樂。”他點頭同意,仍是把話題移回他最關心的事。“解語,別關掉公司好嗎?我知道有不少青年才俊想幫你,但你都拒絕了,那麼多人肯幫你,代表他們看好你公司的潛力,以及你的人脈拓展得很好。”
“如果幫我的條件是要我的身體呢?”她冷笑,那些雪上加霜的傢伙。
“不是的。一定是有些人出自正直的真心。至少儒雲告訴我”和蘭傳播“的張女士也是其中一位,她是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