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身邊坐著個少女,她梳著馬尾穿著校服,邊咬著筷子,邊看著媽媽盛湯,烏溜溜的眼睛轉得靈動:“是哦是哦,大哥可是大忙人。大忙人突然有空回來……怎麼啦大哥?和大嫂吵架啦?”
少女的表情很八卦,一旁的姐姐與她交換了個眼色,同樣的八卦。
酷酷的大哥面不改色,用筷子頭輕輕一敲少女的前額:“小孩子問什麼大人的事,乖乖吃飯。”
少女吐了吐舌頭:“我才不是小孩子呢,我已經十六歲了!”
“是是是。”媽媽再取了只空碗盛湯,慈愛的笑道:“我家寄奴十六歲了,是大人了。”
有媽媽幫著說話,少女得意的甩了甩腦後馬尾,捧起跟前媽媽放下的湯碗,才喝一口就忙不迭的皺起了臉:“啊燙!”
“慢點喝。”爸爸抽了張紙巾擦擦她的嘴角。
“就這樣還大人?媽,你別老慣著她。”大哥說歸說,還是起身為她倒了杯涼水。
“慣著她?喲,這可得找你爸說去。”媽媽含笑瞄了瞄爸爸。
“寄奴年紀還小,當然是家裡的重點保護物件。要說慣著,哥,你和二哥不也是?”姐姐一本正經的插了句。
少女抓著水杯甜甜的笑:“爸爸媽媽疼我,大哥二哥也疼我。還有姐,我知道,姐呢最最疼我~”
“嗯~算你有良心,馬屁拍得正好。”姐姐總結完,一桌人全都笑開。
劉寄奴怔怔的站在飯桌旁不遠處。
少女就是自己,天真的自己,無憂無慮的自己。
發自肺腑,由衷的笑,耀眼而刺目,原來,她曾這樣笑過,她幾乎快忘了。
她明明就在那兒,卻沒有人看得見她。她像個旁觀者,看著過去的自己滿足於現有的幸福,對幸福下掩著的危險,渾然不覺,一無所知。
趁著氣氛剛好,少女眨了眨眼,試探著說:“明天星期六,麗麗生日,我出去吃晚飯。麗麗說吃完了飯就去KTV唱通宵……”
“KTV唱通宵?”爸爸微微皺眉。
“麗麗是誰?”哥哥也皺眉。
“麗麗是我同桌啦,我上個月生日她也來的呀。現在輪到她生日了,而且班上就我沒去過KTV的,說出來很丟臉哎……”
“你同學生日,玩得稍微晚一點可以,但是不要熬夜,熬夜傷神的。”媽媽溫柔的勸道。
“你媽說的沒錯。晚一點可以,但不能超過十二點,去哪個KTV?到時候打個電話回來,爸爸去接你。”爸爸思忖片刻,這樣回答。
“女孩子有家不回在外面玩到天亮,這像什麼樣子?”大哥一臉的嚴肅與不滿。
姐姐傳遞給少女一個“無能為力”的眼神,不出聲表示中立。
“難得的嘛,麗麗叫了班上很多同學,他們都去的!就是唱唱歌又不是在外面亂走,不會有什麼危險的!”
少女知道,爸爸是一家之主,家裡爸爸說了算,只要過了他這關就是勝利。
“爸爸,我都答應麗麗了,你讓我去嘛~”
“我保證注意安全!到了KTV我就發短訊息隨時給你彙報!結束了我立刻打電話給你等你來接我!”
“你想去KTV,我抽空陪你去。”大哥插話了。
“才不要!我要和同學一起去!沒去過KTV很丟臉,和哥哥一起去更丟臉!”
少女嫌棄的撇了撇嘴,大哥明顯一哽,悶悶的喝起了湯。
少女看出一家之主的神色鬆動,便鍥而不捨全力的撒嬌磨蹭。
“爸爸~我想去唱歌~你就讓我去嘛~”
“一次好不好??就一次,下次再也不去了!我保證聽話保證很乖,讓我去嘛~好不好嘛~”
終於,僵持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