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翠雲假裝與伏鸞割席,若箏箏聰明一些、或者她平日多關注一下府中事務,就應該想到:
家奴想脫離主家,哪是這麼簡單又容易的事?
翠雲是“家生子”,爹孃都是伏家的奴才;
就算拿了現銀,也未必能順利贖身,更何況她一枚銅板都沒拿出來呢!
怎麼說幾句漂亮話就能離開長安侯府和伏家了呢?
翠雲一路跟著箏箏,每天都找機會偷偷寫信,將箏箏的情況事無鉅細地告訴伏鸞……
“找婆家?哼,現在她名聲都臭了,以為換個地方就能重新開始?”伏鸞冷笑道。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託了那批春宮的福,箏箏的醜事和她的長相,早就臭名遠揚了!
如今稍微要些臉面的人家都不願娶她,縱然有些本分人家沒聽說過她的醜事,翠雲私底下也“指點”一二;
是以經常出現“前一天把親事定下來答應得好好的、第二天突然就反悔了”的情形!
“眼看閨女嫁不出去,後來王千乾脆‘破罐子破摔’,打算把她賣到妓院;
“可誰知,連妓院都嫌棄她、不願收她呢!”花蘿譏笑道。
伏鸞好奇道:“這是為何?煙花之地向來不論出身;
“只要五官稍微周正點的年輕女子都收,沒理由嫌棄她呀?”
花蘿看了看信,答道:“翠雲說,箏箏現如今雖然被趕出去了,可畢竟是長安侯府養了十幾年的。
“老鴇擔心咱們侯爺日後反悔、找她們的麻煩,寧願不要了!說是從前發生過類似的事情呢!”
伏鸞這才點點頭,“這倒是能說得通……”
那王千見箏箏連妓院都嫌棄,便又想了個壞主意——讓箏箏當私娼!
他在回北境的路上親自給女兒當了“龜公”,沿途給箏箏找來嫖客;
箏箏哪能同意?自是又哭又鬧;
可架不住王千不給她飯吃、不給水喝,甚至連衣裳都不給她穿,還拿她從前的醜事羞辱她。
“怎麼?從前對著老男人腿張得比誰都勤;
“如今正經讓你給老子掙點飯錢,你倒是不樂意了?
“還當你是侯府千金呢?你現在不過和你娘一樣,是個臭婊子!”
王千說完,不知對女兒做了什麼;
引得箏箏的慘叫聲一陣又一陣,連屋外甚至客棧樓下都能聽見!
“叫什麼?聽說你在侯府的時候天天晚上都這麼玩呢!
“在你親老子面前開始裝貞潔烈女了?要不要給你發個貞節牌坊?”
翠雲在一旁煽風點火,“姑娘,他是你親爹,你自然要聽他的話;
“咱們先把命保住了,再從長計議。如今你身上連一件像樣的衣裳都沒有;
“逃也是逃不走的,不如先掙幾個錢……”
翠雲趁王千不注意時湊到箏箏耳邊悄悄地說道:“等你把你爹哄高興了;
“趁他不注意,咱們興許能溜走呢!現在可怎麼逃呢?”
箏箏又渴又餓,身上衣服都被王千扯得破破爛爛的。
她開始後悔,伏鸞當日扔給她的喜服她沒能帶上,再怎麼樣也比現在這副衣不蔽體的樣子強!
在她看來,翠雲的話也頗有幾分道理。
命都沒了,還要這身子有什麼用?
“我、我賣、我賣……我賣就是!”箏箏嚅嚅說道。
“這才是我的乖女兒!”王千喜不自勝,給箏箏買了些廉價衣裳,甚至是肚兜,讓她接客的時候穿。
箏箏一天少則接五六次客,多則十幾二十幾次;
不是在趕路的馬車裡、就是在投宿的客棧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