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星期,我媽媽什麼也沒做,只是坐在一幢透風的大樓中她自己的房間裡,看著雨點打在基督教會學院草坪的牛群身上,感到很愧對自己。她只能用一個小電爐為自己燒水泡茶。為了和導師碰面,她必須爬五十六級石階然後敲他的門,直到他從書房中的小床上醒來,他睡在成堆的紙張下面。她幾乎每天用昂貴的法國信紙寫信給我在以色列的爸爸,等信紙用完了她就寫在從筆記本上撕下來的紙上。她寫道:你送給我的那本書一直放在我的書桌上,我每天都學習著讀一點。她每天要學習著讀一點的原因是那本書是用西班牙語寫的。(這封信我是從爸爸書房沙發下面的一箇舊巧克力罐裡找到的。)她從鏡子中看著自己的膚色又慢慢變白。在那個學期的第二週,她買了一輛二手腳踏車,在車上貼了張“徵希伯來語老師”的海報,騎著車到處跑,因為學語言對她來說很簡單,而她又很想學習我爸爸的語言。有幾個人來應徵,但是在我媽媽說她沒有錢付學費之後,只有一個人留了下來,那是一個叫納海米亞的男孩,他來自海法,正在讀大學一年級,和我媽媽一樣感到痛苦,並且他認為——有一個女孩陪伴已經是足夠的理由讓他答應每週在“國王之臂”酒吧上兩次課了,我媽媽不付學費但請他喝啤酒,他覺得很值。我媽媽同時還參考一本叫做《自學西班牙語》的書自己鑽研西班牙語。她在圖書館花了很多時間,閱讀了幾百本書,卻沒有交任何朋友。她總是要借很多書,以至於每次當圖書管理員在辦公桌前看到她走進來的時候,就忙不迭地想躲藏起來。在那年的年終,她在考試中得到了第一,然後不顧父母的反對,從大學退了學,跑去特拉維夫和我爸爸住在一起了。
9. 隨後開始了他們生命中最快樂的時光
他們住在拉瑪特甘一幢被花朵包圍著的充滿陽光的房子裡,我爸爸在花園裡種了一棵橡樹和一棵檸檬樹,還在每棵樹周圍挖了小溝用來引水。晚上,他們一起用他的短波收音機聽美國音樂。當窗開啟著,風向又正好時,他們可以聞到大海的味道。最後,他們在特拉維夫的海灘上結了婚,然後花了兩個月在南美洲旅遊,算是度蜜月。他們回來之後,我媽媽開始把書翻譯成英語——先是從西班牙語翻譯,之後是希伯來語。就那樣過了五年,我爸爸得到了一份他無法拒絕的工作,為一家美國航空公司工作。
10. 他們搬去紐約,媽媽懷了我
我媽媽懷我的時候,她讀了三千兆本各種主題的書。她不喜歡美國,但她也不討厭這個國家。用兩年半讀了八千兆本書後,她生下了伯德。然後我們搬去了布魯克林。
11. 我六歲的時候,我爸爸被診斷出患了胰腺癌
那一年,我媽媽和我正一起開車行駛。她讓我把包遞給她,“我找不到,”我說。“也許在後面。”她說。但是包不在車後面。她停下車徹底地尋找起來,但是怎麼也找不到她的包。她用雙手捧著頭,努力地回想自己把包放哪裡了。她總是丟失東西。“總有一天,”她說,“我會弄丟我的腦袋。”我試圖想象她把腦袋弄丟的畫面。最後,卻是我的爸爸弄丟了一切:他的體重,他的頭髮,以及他的各種器官。
我媽媽的悲傷(4)
12. 他喜歡烹飪、大笑和唱歌。他能只憑雙手生火、修補損壞的東西、也知道怎樣往太空發射物體,但是他在九個月後去世了。
13. 我爸爸不是一個著名的俄國作家
剛開始我媽媽把一切都保留著,就像他還在世一樣。據說,在俄國,人們對待已故著名作家的房子就是這樣的。但是我爸爸不是一個著名作家,他甚至連俄國人都不是。然後有一天,當我從學校回到家的時候,一切明顯有他記號的東西都不見了。衣櫥裡沒有了他的衣服,門口沒有了他的鞋子,而街上,有一堆垃圾袋,它們被放在他的舊椅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