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給你,上面有我的簽名,你別抱著那本髒兮兮的書不放了。還有,」他將手中的傘一併遞給她,「傘也給你,快撐著擋雨。別再哭了,眼睛哭紅了可不好看。」
她遲疑良久,才從他手中接過書和傘。
許是常年書寫的原因,重山的手型並不好看,中指指腹內側遍佈繭子。他用這樣一雙並不完美的手拉她起身,沒等她說一句謝謝,便冒著雨跑向遠處。
那會兒重山還沒出名,沒有人願意買他寫的文章。他住在燕歸城最偏僻的地方,房租低廉,三餐不定,四季為單,日子過得同那些窮書生一樣,生活中僅有「理想」二字。
如汀本打算和父親母親一起去死的。
重山的傘和書如一點燭光,點亮了她求生的念頭,她從死亡的深淵中爬出來,眸子裡重現光明。
從此,她不再只單獨喜歡重山的文字,她真正喜歡上了這個給予她一絲光明的男子,她仰慕他、視他為她的光明之神。
☆、第七十一章
苦求一圈, 仍舊無疾而終,無論是父親曾經的「摯友」,還是孟氏一族的人, 都不願出手幫助她,他們視她如洪水猛獸,生怕沾染上她的黴運, 連一句話都不肯聽她說完。
那一天, 她敲了八扇大門,嗓子都哭啞了, 卻無一扇門為她開啟。
她終於懂得狼心狗肺這個詞是什麼意思。
她回到破廟,抱著父親母親的屍身痛哭不止, 哀慟的哭聲引來了兩個陌生男子。
一個骨骼結實, 長身而立;另一個個頭不高,以斗篷遮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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