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一份遺囑,或者說是她先見之明就寫下的,時間是在五年前,也就是在她母親去世的時候她就已經寫下的,當時只有鄭嘉薇知道這件事情,畢竟,一個才二十多歲的小姑娘,就已經想到了要立遺囑,任由是誰都不可能相信的。
這份遺囑,在張夢雪死後,給裴斯承送了過來。
因為,其中就涉及到張夢琳的撫養問題。
張夢雪將張夢琳託付給了裴斯承,在人死之後的遺囑中。
裴斯承抿了抿唇,看著這一份已經由律師公證過的遺囑,在思考了三分鐘後,點了點頭。
對於張夢琳的撫養,也只是舉手之勞而已,他有這個能力。
而即使是在回國之後,張夢琳不想上學,想要進演藝圈,裴斯承便叫公司的一個經紀人去帶她,並且告知經紀人,如果沒有什麼其他事情,就不要打擾到他。
偏偏這個張夢琳,就是有事沒事都要給裴斯承報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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