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日晚上十點半,他突然打電話給我,很神秘、很急迫他說,無論如何要我去他家一
趟,於是我去了。他請我到他書房裡,神色很是不安。他知道我曾一再被治安機關「約談」
過,經驗豐富,乃反覆問我被「約談」的細節,並說他出了一點麻煩。原來一九六七年五
月,他的太太艾玫應《中華日報》社長楚崧秋之聘,主編《中華日報》家庭版。家庭版中刊
有「大力水手」
(popeye)卡通。艾玫事忙,編務有時由柏楊代辦,柏楊在一九六七年十月六日到十三
日刊出的卡通中,選登譯文,出了紕漏-被調查局認定有「侮辱元首」之嫌。於是,一九六
八年二月二十九日這天,艾玫被「約談」,一連十多個小時後,還沒訊息,柏楊慌了,乃電
話請我去他家,特別對被「約談」的一般情況,詳為打聽。我當時只覺得怪怪的,怪柏楊為
什麼老是間這些問題,並不知道艾玫已被請去,柏楊也沒透露。到了十二點,我打算告辭
了,忽然樓下有汽車聲,接著艾玫開門,踉蹌而入,大哭大叫,連說:「他們審我一連十五
個小時啊!他們連我上廁所都要跟著看啊……」經柏楊照顧了好一陣子,艾玫情緒才稍稍平
靜,最後柏楊才向我說出「大力水手」事件的全部情形,並問我意見。我說,看來國民黨來
意不善,你要有心理準備,柏楊深以為然。我對他們加以安慰後,已是夜裡兩點,就回家
了。第二天清早,果然不出我所料,柏楊也被請去「約談」了。「約談」長達二十七個小
時,事後(三月二日)柏楊有長信給孫觀漢,備述始未,其中一段談到我:
向先生突然報告這壞訊息,實在遺憾,但又怕以後不能再向先生修函,則趁此時機,且
做最後一敘,想一想我真是個老天真,見識且不如李敖這個年輕人,李敖先生經常攜帶一小
衣箱及洗臉漱口用具,準備隨時被捕,我常譏笑他小人之心,把臺灣合法政府看成什麼了?
誠如先生言,社會上多少總有公道,想不到我和艾玫突然受此,不但無顏對祖先、且無顏對
李敖……
柏楊是二日中午放出來的。這封信是二日下午見過我以後寫的。我在日記上說:「早為
柏老辦事(向調查局抗議等),午始放出。下午見一面。」見面後柏楊問我意見,我說:
「他們這次放你,只是觀察你被放後一時反應或跟什麼人聯絡,我看事情還沒過去,你要交
代的,就先妥為交代吧!」他聽了,決定採納我的意見,寫信給孫觀漢,並向艾玫交代「身
後事。」他留了一封長信給艾玫,艾玫拿來聽我意見,我也做了一些建議。柏楊信中「外務
找祖光、李敖」、售出版社「請左煥文、李敖介紹」、「書則贈李敖」、「但盼告寒爵、申
虹、紫忱、李敖,俟有機會,為文」等話,前兩點是雜務,都由屠申虹他們料理了。柏楊的
藏書我一本也沒收受,我向艾玫說:
「這些藏書是柏老的心血,請給他完整儲存,等他回來享用。
我是不敢收的。」最後一點倒是我最關心的,但是我已被同民黨完全封鎖,實在沒有機
會為文,因此,我決定向海外設法。
我的方式有三項:
一、儘量把有關案情的一切檔案,偷運到海外,其中最重要的是柏楊自己的答辯書。因
為我告訴過柏楊,人一入獄,要想合法傳出手寫的東西,就難難難;但是若以答辯狀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