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警察從現場裡跑出來,到了探長面前報告,&ldo;所有警察色槍械和子彈全部丟失。&rdo;
對香港警察這可是當頭一棒,那可是97年才進口過來的新式大威力手槍呀,格洛克17,每支上千美圓,每槍裡邊帶20發子彈,一下丟了十幾支,還有隨槍帶的備用子彈,一下就讓四百多發子彈落入匪徒手裡,他們可以拿警察的槍頻繁做案,這可怎麼辦?
探長們發愁的時候,警務幫辦下令把所有屍體帶回刑事鑑定中心,他們打算想從武器下手,先查清楚匪徒的槍再說。
屍體萬萬動不得,曹秉是久經戰火的老將,他要麼大獲全勝,要麼就佔了便宜就跑,其他方法不是他所做的出來的,今天他所做的就是後者,佔便宜以後迅速撤離,並且把買來的幾十個反步兵跳雷全部留在酒店裡,給每個屍體下邊放一個,而且還把地雷的上邊點上膠水,把地雷放地下,把屍體往上一壓,這一壓就啟動的跳雷的引信。
跳雷的工作模式和踏雷和絆線雷不一樣,它是被重物壓了以後才開始工作,如果重物一直在,它就不爆炸,重物一移動開,地雷的底座不動,底座上的戰鬥部就會被彈起來,飛起來幾秒就爆炸,警察要把屍體往起一抬,警察們會連人帶屍體一起被炸飛,因為屍體上粘住了地雷的戰鬥部,屍體離開地面,戰鬥部也就離開底座,但是粘在人身上,不容易看到,這種情況下只有把屍體平拖出去,一直搓著地面拖,始終讓屍體壓著地雷,讓地雷的戰鬥部與底座不分離,一但分離後果就很嚴重。
你說這麼損的辦法他們是那裡學的?當然是聽說呀。曹秉認識的幾個軍火商,有的在前南斯拉夫內戰中當過兵,有的在那會賣過武器,也會使用武器,他買武器的時候,一向不喜歡地雷,因為埋在路上,如果沒人過,自己還要利用這條路機動,所以地雷很礙事,他只偶爾購買遙控地雷,這個可以控制,打伏擊時候可以用,另外跳雷他也買一些,擊敗對手後打掃戰場時候可以放在屍體下,誰動誰就死。
曹秉掃蕩了酒店的幾個樓層,沒大量使用跳雷,他在一樓用的最多,其他樓層也用的很多,在屠殺結束以後,他自己沒事就放個地雷。
就在大批警察敢來之前,曹秉把最後一個地雷點上膠水放在屍體下邊,劉銘基笑呵呵的說:&ldo;還流氓?這麼流氓的打法,流氓夠了沒?快走吧。&rdo;
&ldo;好。&rdo;曹秉背著已經發空的揹包跑上警車,他包裡只有兩個火箭筒一支自動步槍還有些彈藥,他感覺渾身輕鬆。
他們坐著搶來的警車,風光的開到一個警署門口,他們一群人把警車停好,警署裡空空的,大部分警察都出去執行任務,他們幾個人下了警車,開啟火箭筒的發射保險,對準警察辦公樓和停車場一開打,這是警察手裡最後一批機動力量,如果炸掉這些警車,他們留守的警察也難以支援前邊。
六個人站成一排,各扛火箭筒,威風八面,對著警車一頓猛打以後,警署外邊著起大火,火箭彈的爆炸把大樓內的玻璃都震碎了不少,隨後他們丟棄一次性火箭發射器,看著十幾輛燃燒的警車,他們高興的滿意離開。
本身他們打到這一步就算佔盡了便宜,他們隨後把槍隱藏了各自忙各自的,也就沒什麼大事,可曹秉自以為水平高,還沒打算罷手。
他們一夥坐著衝鋒車離開警署,曹秉坐在車上,自我感覺良好,他就對吳哲說,&ldo;兄弟,這次玩的不錯,就到此結束吧,氣也出了。&rdo;
&ldo;是呀,武器怎麼辦,步槍和衝鋒鎗還沒使呢。&rdo;吳哲邊開車邊說。
&ldo;你和你的倆弟兄都上頭前那輛車,取了警燈,回去吧,武器給我,我拿警車把槍送回軍火商那,還能折幾個錢。&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