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許睿死了出產鈾礦的地區再次落如叛軍土匪手裡重新出產鈾礦石,那美國可要花更多的錢去擺平此事,如果用個熟悉當地情況的人豈不是更好?許睿和剛果政府有交情,可以聯手收復礦場,美國再透過他把礦承包到他們所安排的礦業公司,這麼控制住礦伊朗等所謂的流氓無賴國家才得不到核武器製造材料。
是誰要幹掉他?伊朗?朝鮮?不會吧。
他一想就耽誤功夫,殺手已經把槍組裝好,自己都能聽見清脆的拉槍栓聲,這可不是好兆頭。他也打算摸出身上的格洛克18手槍準備接敵,可總感覺開保險拉套筒的聲音被聽見,他還是選擇了彈弓。
彈弓這東西無聲無息,打不準也暴露不了自己,自己也不指望拿彈弓打死他,只要影響他的射擊精度就可以,第一槍打偏,許睿肯定會發現落在他身邊的子彈,他就能隱蔽,只要他不被打死自己也就可以迅速拿出槍幹掉狙擊手。
哈利斯拿著槍趴在地上,做著深呼吸,只有把氣喘勻才能打的準,人在吸氣的時候身體會出現輕微抖動,對射擊影響很大,呼氣的時候一般身體抖動最小,對射擊影響也最小。他打算呼氣的時候開槍射擊。
吳哲也是老僱傭兵出身,他還不懂這個道理,他給彈弓子裡上了一個鋼珠。已經拉開弓弦,隨時可以發射,他就等他最均勻的呼氣時打他,驚動了他子彈就打不準,或者他乾脆不打許睿轉而攻擊自己。
第三十章 小心你的後邊
吳哲也準備好手槍,可以快速還擊,手槍在近距離射擊的精度上可比狙擊步槍準,至少三點一線的瞄準非常快,殺手端著狙擊步槍,可不方便瞄準。
戰鬥中殺手端著步槍打自己只能保持夾持式射擊,不可能使用瞄準鏡,只能進行概略式瞄準射擊,步槍子彈不會傷到自己,自己還在身上佈置了最後一道防線‐‐凱夫拉防彈背心。
哈利斯瞄準好準備開槍,吳哲同時舉起了彈弓,哈利斯的右手食指摳住扳機的時候,吳哲用彈弓射出一枚鋼珠,鋼珠準確的落在哈利斯的臀部上,哈利斯感覺到疼痛的一瞬間,他已經射出一枚子彈,他都沒心情用光學瞄準鏡觀察射擊效果,他對著領子上的對講機麥克風就喊:&ldo;有人偷襲我馬上幹掉他。&rdo;
他的搭檔露西拿著一支裝了消音器的p-5k從他後面增援上來,她警惕的搜尋著一切可以藏人的大樹後邊。
吳哲不太懂法語,去了剛果兩年也沒學會,在美國南方的加州學了點西班牙語,但只能說不會寫,英語他會,不但能看懂還能很準確的聽懂,他聽清楚了哈利斯說的話,也就想起來他是誰。
這個殺手就是剛果內戰期間幫助叛軍的cia特別行動處的指揮官,就是他帶著一支有美國人組成的僱傭兵混雜在叛軍的隊伍裡孜孜不倦的打擊剛果政府軍。許睿曾經帶著自己與這支美國人冒充的叛軍迎頭遭遇,經過激戰之後僱傭兵公司的兵把他們圍困在一個村子裡,把他們打的只剩下十幾個人。後來許睿發現敵人竟然是cia培訓學校的教官,他當時就猜出來他們是做什麼的,並與他們展開談判,最後達成協議雙方日後見面不主動攻擊對方,其實當時以僱傭兵的實力完全可以摧毀美國的這支特別任務部隊的,許睿看在與對手認識一場的份,本著少樹敵多結友的原則放了哈利斯,哈利斯怎麼不遠千里的跑到中國來殺對他高抬貴手的許睿,簡直太不是人。
吳哲認出哈利斯也明白了他為什麼要殺許睿,哈利斯和許睿許多年前就認識,當時許睿是個窮小子,出國打工賺錢養活自己,哈利斯把他招進cia培訓班,兩人是天生的冤家和對頭,一個想把他培養成好特工,培養成美國霸權主義政策的馬前卒,一個死都不願意出賣自己國家,自然兩人就合不來。
許睿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