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吳原;我的醫藥費全部自己承擔;將吳原2006年度月實發工資1367元認定為2007年度月應發工資;認定我2007年度月應發工資為元(實際上我每月領到的實際數額是元),並根據這一數字判定我每月給孩子出300元的撫養費……
第四節 心靈獨白 1 反思
第四節 心靈獨白
1 反思
誰不渴望家庭的幸福?誰不想擁有美好的人生?然而我在吳原家裡,受到的只有傷害!傷害!!傷害!!!公婆過分的溺愛使他養成“唯我獨尊”的壞脾氣,極度自私使他缺乏最起碼的家庭責任感,他從來就沒有把我當作他家的人;他提出任何要求別人必須無條件服從,而別人為他付出再多也是應該的;除此之外,吳原還存在嚴重的性格缺陷,他脾氣的暴戾程度非常人所及,至今回想起來還心有餘悸。
對於兒子的種種異常表現,公婆從未當面喝斥過他一句,不管吳原偷看黃碟,還是對我打罵,公婆始終抱以理解和同情的態度,並且反過頭來指責我,公公甚至還想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