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雖然肉身不到極限,實力卻一直在長的,再說他現在只是修行罡氣底子會薄一些,也不是就不能練了。 暫時手段夠用,自然要夯實根基。 而且他不能用罡氣,這不是還有其他手段麼,無意中收了上千的倀鬼,讓他想起很多日常見慣了都沒在意的手段。 他這邊想著,那邊軍士和桑諾夫的交流也差不多了,雙方都算是專業人士,可還是國防軍這邊略勝一籌,桑諾夫一個不慎被抓住了話把,再加上康王在側的威脅,不得不沮喪的和盤托出。 按照地球曆法計算,托馬納建立不過一年半,已經有實力威脅老牌城邦古坦索了。 原因麼,自然是城主塞瑞格生財有道,以及格洛希爾對狼騎兵的有效統領。 戈壁之中,狼騎兵是速度最快的兵種了,雖然耐力差了些,但是龐大的數量和便宜的價格,讓他們成為本地價效比最高的兵源。 格洛希爾雖然是個哥布林,但是他征服了一隻狼王,又從狼人那裡,得到了培養座狼的手段,最多一次統領著萬餘狼騎兵招搖過境,只付出了十分之一的兵力代價,就殺死了一對比蒙夫婦。 比蒙是居住在山脈中的可怕巨獸,和龍類似,出生便是七階生物,力大無窮,巨大鋒利的爪子幾乎能斬斷一切,任何防禦在他們那雙有他們一半身高的巨爪面前都不堪一擊。 也正是這場戰鬥讓格洛希爾聲名大噪,能以哥布林這個種族成為英雄,他的實力不容小覷——但並不是個人武力。 雖然他的職業是野蠻人,但只是因為他找不到其他的職業途徑,他更擅長的其實是戰術策略,人家是玩腦子的。喜歡康王列傳()康王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