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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很早就對名下財產做出分配:百分之七十理所當然給長子;百分之二十給次子;百分之十給幼子。然後,次子與幼子又可以平均分配母親名下的財產。不過母親名下具有紀念性的物件,則必須交由長子保管,收藏在家族寶庫裡,作為長輩百年之後,對他們的追思與記憶。

聽起來比例少得可憐,但那其中代表的數目字,足夠最揮霍的敗家子花天酒地、極盡荒唐之能事的過一輩子了。

他對生活從來沒有什麼不滿足。反正生命就是這樣,人生也就是這樣。

在公事上全力以赴,盡力揮灑,從中取得絕大的滿足或挫敗,商場好比戰場賭場,投資與投機,其實不太有界限,每天都有新的挑戰要面對;所以在私生活上,不需要再更多的刺激了,他只要平靜。

這八年來,翠微一直做得很好,給了他平靜的生活。

他不是那種會開口勉強別人的人,所以翠微所做的一切,都是她自己要的,他覺得不過分,於是從來不阻止——包括她堅持學商、當個職業婦女,與他夫唱婦隨。在當年,為此還在家裡鬧出了一點風波。長輩都覺得她乖乖在家裡奶孩子就好了,一連生了兩個兒子,雖有保姆幫忙,但身為母親的人怎麼可以撇開不管?!

要知道,羅家對子女教育是非常重視的,他們相信缺少父母關注又生活得太過優渥的孩子,將會在長大後成為家族的負擔。所以羅家的媳婦通常會全職在家陪伴孩子到至少上小學為止,才能另做其它生涯規畫。

但翠微卻成了例外。她嫁了他之後,第一年生元達、第三年生元遙,這中間還取得了紐約大學商學院的碩士學位。讀完書之後,沒一刻靜止下來,馬上進入公司工作,與他同進同出,當起職業婦女。

家人很反對她這種置子女於不顧的行為,但翠微如果是那種會介意別人目光的人,當年就不會嫁給他了。

父母都希望他能與她談談,請她留在家裡,至少將孩子帶到六歲。他們知道翠微只聽他的話,只要他要求,她很少有不聽從的。

所有人都知道她愛慘了他、崇拜死了他!

關於她對他的熱情……他稱不上感動,也談不上厭煩。雖然知道自己有左右她的能力,但卻極少使用。他總是這樣,不喜歡因為手中握有主宰別人的權力,就輕易支使別人,把別人耍得團團轉。那種無聊又惡劣的玩弄,不會讓他的人生比較快樂。

人與人之間需要尊重,即使是對自己的妻子。

當然,他也從來不以為自己是個很好的丈夫,但也沒有差到會被一個“愛死了他”的女人給放棄的地步吧!

“她到底在想什麼!”羅以律發現自己竟然在寶貴的上班時間為私事發呆,忍不住低咒了聲。

閉了閉眼,堅決的將雜思甩出腦海,目光專注盯在電腦螢幕上,卻發現工作列上skype通話訊號閃個不停,是他的長子元達。他將耳麥掛上,接通。

“元達,有什麼事?”他問著遠在美國讀貴族小學的長子。兒子通常不會在他上班時間內找他,可見是聽到風聲了。最可能的報馬仔人選則是……

“爸爸,奶奶說您跟媽媽要離婚了,是嗎?”

果然是母親說的。

“是的。”他道。沒發現自己微皺著眉,心情再度被私事搞差。

母親對翠微一向很有意見。

打從知道這個媳婦一點也沒有當人家母親的自覺、輕易將年幼需要照顧的孩子丟在美國,堅持要陪他這個丈夫回國工作後,從此就對翠微極之冷淡。並且立即打包行李,飛去美國陪兩個孫子住,臨走前還撂下了不少氣話,說什麼當母親的人狠得下心,做祖母的可不能讓孫子當孤兒!為此,至今不肯與翠微說話。

母親……恐怕是以歡天喜地的心情來面對他婚姻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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