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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也許是最好不過了;但阿彌這樣的好事者,卻感到了十分地失落!

必須堅持菸酒文化的強大張力,才能保證阿彌在“菸酒所”的影響空間。阿彌藉由塑造品牌的思路和主導輿論的手段,思考著“菸酒所”火暴背後的問題,他正好具有這方面的理論基礎和前瞻嗅覺。阿彌一方面為這樣的想法著手工作,另一方面懷疑自己是不是有了一種所謂文化沙文主義的傾向?管他呢,有一個廣告不是說“我的地盤我做主”嗎!為了加強文化的話語權,他不得不再次研究菸酒文化方面的東西。

酒的世界,品種豐富。世界各地的人們帶著各自獨特的生活感受創造了自己的酒。曾經與大麻一起風靡了美國校園的伏特加是產自北歐的烈性酒,“北極熊”用土豆釀造出來的透明精靈,極大地補償了他們軀體上的笨拙。伏特加既充當“吃土豆煮牛肉、喝伏特加、打老婆”的典型俄羅斯式生活道具,也伴隨著維京人從食人蠻族進步到極具文化觀念的民族!有誰注意到絕對伏特加、諾貝爾獎、葛麗泰·嘉寶與英格麗·褒曼同樣來自瑞典這樣一個事實?

第七章 嗆(4)

龍舌蘭酒,用仙人掌釀造的怪味液體,是繼伏特加之後在年輕人中顯酷的好擺設。拉丁人的喝法是在虎口上撒點鹽,把杯子送到嘴邊時,嘴唇靈巧地舔些鹽、和著酒落肚,一股粗野的豪氣就隨著酒氣升騰。

金酒,帶著松香的味道。阿彌曾經最討厭這種酒了,奇怪的松香味,搞得人跟松鼠似的。毫無疑問,老人和女人更願意喝它,加些奎寧水後,她幾乎可以作為補酒。

在西方人的酒盅裡,阿彌覺得威士忌最俗了。這種俗氣正如蘇格蘭衛兵的服裝—不穿內褲—是透著底的粗俗。糧食酒的底子,卻無端地摻雜著橡木香!

義大利橄欖酒有著可怕的綠色,也叫人不大舒服。惟有法國人的葡萄酒令人賞心悅目。波爾多地區就像是上帝恩賜的酒窖,一般的產區已經可以出產驚世駭俗的好酒,大小香檳區就更加不得了。白蘭地的橡木香才算是錦上添花的點睛之筆!這樣的好酒,曾經被大瓶大瓶地拿來下飯—中國人拿“人頭馬”下飯,就是一道殘缺的風景線。如果要下飯,還是中國白酒來得自然天成。

阿彌原來的夢想,是能復活那種—就一碟花生喝一壺白酒的“俠客”式中國酒館;所以,他對於洋酒的考察,目的莫過於更好地對白酒加以推崇。中國白酒是最早的蒸餾酒,這種古老的工藝集中體現了萃取日月精華的智慧。在白酒之前,是黃酒的燦爛時代,很多古書中所描繪的“大碗喝酒”,準確地說喝的是黃酒。人類的進步之一是在物質的提純工藝中可以達到更高的純度,於是更高酒精度的白酒大範圍取代了黃酒,它們的工藝也大相徑庭。中國黃酒味酣、酒精度低,應該比白酒更容易在“菸酒所”這樣的地方推廣。日本人全盤西化,卻保留著清酒在酒吧裡的位置!阿彌覺得白酒和黃酒哪一種都不會輸給清酒的—那隻不過是米酒而已。

當然,如今的酒桌,是啤酒的天下。一箇中國人可以聲稱自己不喝所有的酒,但啤酒可以是個例外。德國的巴伐利亞引領著啤酒的風尚潮流,他們不把啤酒當酒,最多隻算酒精類飲料。所以啤酒不能在“菸酒所”裡呈現—這是阿彌考察酒文化的重要成果!

酒的形態多姿多彩,本質上是人的多姿多彩。人們在不同的地方,釀造不同的液體把自己灌醉,卻有著同樣一個緣自生命的本能。尼采歸納人的兩種精神為日神和酒神;人們要理性地思考問題、應對生存,需要日神精神;也要感性地忘記問題、感覺存在,需要酒神精神!

煙的文化似乎要複雜一些,或者說更簡單一些;因為菸草本身並不具有文化,它是與人類發生關係的那一刻參與了人類的文化旋渦。這一點正如女人,女人的身體結構本身並不具有審美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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