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勒索、殺人、強姦壞事做盡。按照律法全部吊死也毫不為過。 而得到種種證據也表明:這個行兇者威利斯的背景並不單純,他來到諾曼城並沒有多長時間,也沒有任何職業,但是出手闊綽,很會交朋友,憑藉著這些,他很快就在幫派裡有了一席之地,並擁有了幾乎是決定性的話語權。 而且他的錢好像總也花不完的樣子,幫中有人曾問過他原因,威利斯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