箋都拿在了手中,籤與不籤顯然都在心中衡量著其中的利弊。
第一個表態的是範姓少東他啪的一聲將紙箋拍在桌子上,告了句罪便憤然離去。但是在借條是否簽字畫押一事上,幾家行商顯然應對的態度是不同的,這其中有一家居然便籤字了。
“總兵大人這押俺畫了,字也簽了,卻還有個小小的要求。”說話的人此前曾自我介紹是黃家的一位管事,見他還算識時務,李信也不再疾言厲色。
“但講無妨!”
“小人想,總兵大人能否請這位經歷大人做個擔保?”
李信問也不問曾敢便一口答應,這有何難答應你便是,說著將那管事簽字畫押完了的借條推倒曾敢面前。曾敢哭笑不得,心道都沒問我的意見便答應下來,如此孟lang,自己豈能跟著你胡鬧?到時候,三年期滿,你李信賴著不還,難道還得讓我來堵這個窟窿不成?想歸想,曾敢卻不知如何鬼使神差的便將這保人的名字簽下了,同樣也畫了押。
借條一式三份,一份歸行商,一份歸李信,另一份李信則交給了曾敢,曾敢竟然也鬼使神差的接了下來。
緊跟著又有一家的管事也提出籤一份借條,既然提不回貨去,拿個借條回去也算給東家有個交代了。最終,與座的六家主事之人,有四家拒絕,兩家簽字畫押。
李信再一次重申了,物資管控出邊牆的政策,並提出來,自此以後但凡有財貨車隊由鎮虜衛過境出邊牆,均須到總兵衙門報備,一旦發現有違禁物資將會即時沒收。
行商們當夜便紛紛離開了鎮虜衛衛城,顧不得雪大風疾,顧不得大年三十夜裡吃上頓熱乎餃子,帶著滿腔的憤恨離開了。
曾敢等行商們一走,便立即找到李信提出抗議,他此前積極的點驗財貨,有一部分原因也是為了將來將這批財貨物歸原主做準備,好做到寸縷不失,這是原則問題,也是維護官聲所必須做的。否則,自己很可能便會背上貪圖錢財的惡名。
在曾敢的預料中,李信如此做的目的不過是給行商們一個下馬威,財貨的歸還那是遲早之事。這麼一大批財貨價值不菲,一個人吞下去根本就不現實。哪成想,李信就是這麼不自量力,而且還將自己拉上,官聲受損那是板上釘釘的事了。
現在曾敢所想的便是如何才能將對自己官聲的損害降到最低,他找李信才說了幾句,便翻了臉。李信在這件事上可以說沒有半分退讓,即便他勉為其難為其當了保人,這廝也沒領半分的情面。
一怒之下,曾敢提出要帶著人離開鎮虜衛。他這是一計狠招,李信的大隊人馬在左千戶所,目前支起檢查站的完全是他的護兵,自己以此要挾,還看他如何強硬!
第一百四十七章 開始募兵
豈料李信竟然絲毫都不挽留,反而說道:“經歷大人在鎮虜衛的確耽擱的太久了,再不去都司府報道,恐怕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李信這裡也不好再強留,只是這頓年夜飯說什麼也得吃了,不能像那幫行商一般猴急!”
曾敢被李信氣的直想跺腳,伸出發抖的右手,指點著李信一連說了三個好字,又恨恨的道:
“你希望本官立馬就走,本官偏就不走!”
說罷,曾敢重重哼了一聲離開了衛司衙門。
外邊雪愈下愈大,夜色逐漸轉黑,這是李信來到明朝以後過的第一個年關,只是此時此刻不論是衛司衙門還是城中都沒有半點大年三十的喜悅味道。書辦皂隸雜役們都歡天喜地的回家去了,衙門裡冷清的嚇人,只有遠處偶爾傳來的爆竹之聲,時時刻刻提醒著李信,過年了。
次日一早,李信在大明朝迎來了崇禎十二年,正月初一他也沒閒著,找來了自己的親兵將連夜寫就的佈告在城中張貼下去。同時又命專人分發到各千戶所,各百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