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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命。抓了身邊一具屍體作為掩護,一點點的向身上帶著榴彈的部下屍體方向挪了過去。

由於他的過度小心,加上對手的主要注意力都被正面發起玩命似攻擊的日偽軍吸引過去,他倒也是有驚無險的達到了自己的目的。挪到位置後,以最快的速度立即將榴彈拿到手,並將兩具屍體摞到一塊,給自己弄了一個人肉掩體。

在完成這一些動作後,他一邊小心翼翼的對自己目標的位置進行最後的確定,一邊心中快速的計算著射距。兵出身的他,對擲彈筒這種日軍專用殺傷對手機槍火力的武器並不陌生,甚至可以用極為熟練來形容。

鎖定、擊發,在以最快的速度將手頭兩枚**式榴彈打出去,他顧不得檢視戰果。以最快的速度在對方反應迅速的火力追擊下連滾帶爬的又爬回來那道土坎後,才舉起望遠鏡小心翼翼的探出頭觀察起自己的戰果來。

第二百九十七章 重傷

對自己警衛排的戰鬥力很清楚的楊震,的確有些大意了。他並沒有像是他自己對部下要求的必須在上一線指揮的時候將身上的佩帶的自衛手槍更換下來,一律更換為戰鬥手槍那樣做,將自己身上佩戴的會讓他成為首選擊殺目標那支勃朗寧手槍摘下來。

他身上佩戴的這支自第一次佳木斯戰役時候,從一個偽滿中校手中繳獲的德國原廠七點六五毫米pp手槍,是一款絕對經典手槍。效能可靠,精度極佳。即便是在它的原產地德國,也只有高階軍官才佩戴。甚至一直生產到了二十一世紀。

在繳獲了這款經典手槍後,因為對這支經典手槍異常的喜愛,楊震就選擇這款手槍作為大多數時間的隨身佩槍。

他有三支手槍,除了這支手槍和一支在哈爾濱日軍細菌戰基地繳獲的那個日本天皇親戚的勃朗寧一九二二式手槍,還有就是科瓦廖夫送給他的一支德國造m一九三四式七點六五毫米毛瑟自衛手槍。

這三支手槍,他一般都換著帶。這次出來,因為把警衛排都帶上了,他就帶了這支手槍。當然,只要外出,他的褲兜裡一般都還裝上一支毛瑟一九一四式六點三五口徑的袖珍手槍。這支手槍是張婷的遺物,是楊震在訂婚後親手送給她的。張婷犧牲後,這支手槍他一直隨身攜帶這著。

這幾支無論是做工還是效能都極為優良的手槍擱在那支軍隊中,都是隻有高階軍官佩戴的高檔貨。比起那些比利時、西班牙、德國造的毛瑟和一些左輪類的大陸貨來說。一般老兵,只要看到那個軍官佩戴這三種手槍,就知道肯定是高階軍官來了。

也許是不上一線陣地有一段時間了,也許是習慣了身邊有大量的警衛人員。在與敵接觸後,有些大意的楊震沒有把這支很招風的手槍摘下來,讓只要是有心人就一眼看得出他是一個高階指揮員。

正是他身上佩戴的這支高檔貨手槍,才讓建川二三將他選擇首選獵殺目標。而佩戴著快慢機的杜開山,則被建川二三當成了一般的警衛人員。誰見到高階軍官身上掛著快慢機這種笨相對笨重的多的多的手槍的?

擲彈筒這種武器很缺德,雖然射程近,但使用卻是極為簡單。幾乎不用做任何準備,甚至都不用刻意選擇發射的角度,只要你大致瞄準了就可以發射。榴彈出膛的聲音也極小,因為射程近,就算你在槍炮聲震耳欲聾的戰場上能聽到彈道聲,但基本上來不及反應。

一般人往往直到榴彈打到身邊爆炸的時候,才能發現它的存在。在戰場之上,這種使用異常簡單的武器,對輕重機槍來說是一個相當大的威脅。尤其是笨重一些的重機槍,因為沉重不容易轉移陣地,經常在短時間之內被它打出了榴彈炸成廢鐵。

儘管有些大意,但後世多年執行秘密戰鬥任務養成的直覺和戰鬥素養,讓楊震依舊躲過了第一發榴彈。但接蹤而至的第二發榴彈卻沒有躲開,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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