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的好地方!
夏媛笑著看她做,為了保持飯菜的美觀,她沒有先動筷子,而是等雲菲拍完照,才開始吃起來。
“哎,夏媛你怎麼不拍啊?”雲菲有點奇怪地道,“現在飯前自拍,也經成了繼飯前祈禱之後又一重要的儀式,你不知道嗎?真是頗有外星人的感覺!”
“呵呵,真有意思。我說的是你說的話,嗯,我不習慣分享生活,所以幾乎不自拍。”
夏媛懂得朋友圈和微博的功能,但是很少親自去用。自從來公司上班後,她的手機也多了不少同事的號,也加了不少主動申請的同事的微信,每天都能看到他們的自拍生活,但是她的確不習慣和大眾分享自已的私人生活,所以也沒有自拍的習慣。
“夏媛,你不懂,這叫潮流,這叫時尚。如果你不緊跟著潮流和時尚,就會落伍!咱們做企宣的最怕什麼?最怕的當然是落後於潮流和時尚了。”
“嗯,嗯,領教了!”
夏媛笑嘻嘻的。不過,不論雲菲怎麼說,她也不會改變固有的習慣,在她的世界裡,自我的提高才是最重要的,不需要無關的人圍觀和欣賞。
這些無關的人,成功的時候不會給你喝彩,失敗的時候也不會伸手挽救你!
所以,日子是過給自已看的,何必在乎誰來欣賞呢?
不過,每一個人都有自已過日子的方式,就象雲菲她喜歡自拍,喜歡發微信,夏媛也不會干涉她一樣。把自已的生活方式強加於人,才讓人討厭呢!
“夏媛,你這個老古董,難怪不解李明的風情。”
雲菲吃了飯,有力氣了,開扒八卦。
“哦?此話怎講?”夏媛聽出此話中大有深意,事關自已,不能不問。
“你的辦公桌是小美的,記得嗎?小美以前活著的時候,在公司和我最好了,就象你和我一樣,幾乎每天吃午餐都是一起的。”
雲菲開始說了起來。
“嗯,我記得,那女孩子自殺了不是,難道和李明有關係?”
夏媛心中一格登。
“沒錯,開始的時候她和我天天在一起,但是自從她喜歡上李明之後,就和李明痴纏在一起了。”
“什麼?她喜歡的人是李明?”夏媛不禁想起那首情詩,呃,李明實在配不上那首詩。
“沒錯,而且她和李明走得很近,兩個人還出去開房了。當然,這些她都告訴我了,所以我才知道。”
雲菲的話讓夏媛頓時想起那天李明主動請自已吃飯的事情,而且那種飯局,曖昧的氣氛太濃了,愛詩的小美,應該不是那種自輕自賤會主動追求男人的人吧?如果不是李明設局,小美怎麼可能被他得手?
“小美和李明走得這麼近,應該感情很深才對,我看小美也自殺不久,但是李明好象並沒有傷痛的表現啊?”
夏媛疑惑地問道。
“沒錯,這就是我和你說的把柄所在了。”雲菲停下筷子,道,“小美和李明好上後,不光把工資大部份都交給李明,還把以前的積蓄都交給了李明,由於沒有開通網上銀行,小美去取錢的時候是我和她一起去的,一共七萬多元,是她工作幾年的積蓄,就這樣拿給了李明。沒想到,錢拿出去沒幾天,李明就說要和小美分手了,說什麼他們在一起不合適、家裡不同意云云,小美這個傻姑娘一時想不開,竟然去跳樓了。”
雲菲說到這裡,飯也吃不下去了,整個人沉浸在哀傷中,眼圈也紅了。
“李明真是混蛋!”
夏媛雖然不認識小美,但也不由憤憤地道。她平生最恨這種背信棄義的男人。怪不得自已看到李明就覺得氣場不對,原來他和謝少俊一樣,都是那種榨乾女人身上最後一滴血,然後養肥自已的男人。
第二百六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