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到了精神力不同強度的不同破壞力,併成功的讓自己的精神力攜帶上正面情緒。但這種正面情緒必須是自己親身經歷過的情緒才可以,而且強度也非常有講究,強度過大的正面情緒與負面情緒一樣,同樣可以導致死亡。
………【第十二章 委員會的發現】………
在省廳的壓力及熱心群眾的大力配合下破案過程顯得非常的順利。。案件並不像李在道剛開始認為的那麼麻煩,雖然案發現場非常詭異但卻在其他地方留下了重要的線索。在警察局高度關注及支援下下午四點的時候已經順藤摸瓜式的找到了三子住宿的地方,並在其房間中找到了沾染大量血跡的衣物。不僅如此警方還使用紫外線燈來尋找血跡。在紫外線的照射下,即使血跡已經被擦去,或是被塗上了油漆,痕跡還是會被發現的。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紫外線照射下警方吃驚的發現這個房間簡直就是一個屠殺場。牆壁及地板,還有為數不多的傢俱上幾乎都是觸目驚心的血跡。無法想想多少血液可以幾乎塗滿這30來平方米的房間。不僅如此,進一步的驗證更是叫所有警察大為震驚。經化驗,所有房間裡的血液中包含的脫氧核糖核酸(DNA)幾乎一致,裡邊只少量摻雜動物血液。
根本無法想象同一個人竟然可以流下如此驚人分量的血液。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警方只能推斷此房間中長期囚禁著一位受害者,並一直遭受非人待遇。
但這個假設並沒有持續多長時間,因為另一個更加震撼的結果幾乎打破了這個假設的可能性。法醫鑑定,此房間內的血跡與小衚衕裡的血跡完全吻合,與在房間裡找到的血衣同樣完全吻合。而房主與鄰居們證明,這個房間兩年來一直只住這一個人,沒有見過有其他人出入,也沒聽見過什麼奇怪的聲音。而警方在地毯式的嚴格查詢下,並沒有發現除了屋主本人外任何其他人存在過的證據,如果真的有那個假設的第三者存在過的話不可能連毛都被人收拾乾淨,那簡直是不可能的。
所有的證據表明,一直以來發現的大量到非人的血跡擁有者與租下此房兩年多的年輕人應該是同一個人,而這個人明顯沒有死亡。
詭異,絕對詭異。李在道根本就不用憑藉什麼老警察的本能,所有證據都非常詭異,詭異的讓人有點毛骨悚然。
“報告,已經確認犯罪嫌疑人工作地點。犯罪嫌疑人在韓信大廈工作,經確認此人今天並沒有上班,據說是請假了。”
李在道得到這個訊息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八點左右。
“馬上出發,去韓信大廈!”
李在道根本沒有猶豫的必要,雖然那裡是外資涉外賓館。國家規定對涉外賓館的搜查必須持有當地公安局局長或法院院長髮放的搜查證外不得私自進行搜查。但這次的案件都已經驚動了省廳,調查令什麼的事後補辦根本就不是難題。但李在道在路上還是小心起見,給局長打了個電話,說明情況後叫人馬上帶著搜查令趕往韓信。
三輛警車不久出現在韓信大廈門口,刺耳的警鈴鳴響聲吸引了很多附近的路人。
雖然說現在是淡季,但那也只是對客房而言。大廈裡其他娛樂場所還是有不少生意在繼續。比如大廳左邊的餐廳、二三樓的KTV、四樓的按摩房。
李在道沒有理會大廈裡的無關緊要的人,直接走到了總檯前,並出示了一下自己的警官證。
“不用緊張,我們並不是來查房的。你們這裡是不是有個叫吳峰的工作人員?我們想了解一下此人的一些情況,請配合。”李在道非常正式的向總檯工作人員提出了要求。
“請你稍等一下,我們馬上通知公司領導下來配合工作。”說話的是金玲。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