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遠枕在譚睿康的大腿上,用抱枕按著自己的腦袋,從抱枕的縫裡露出一隻眼睛,看著電視出神。
“馬騮,你病治好了,可以結婚了,什麼時候去結婚?”遙遠拳頭碰了碰譚睿康的下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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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睿康抱著遙遠,說:“不結婚了,以後都不結婚了。再也不結婚了,守著你過日子。你別嫌棄哥。”
遙遠道:“那你以後的小馬騮怎麼辦?”
譚睿康道:“連你都照顧不好,怎麼去愛自己的小孩?沒這個資格。”
電視裡的初中生嘻嘻哈哈在玩,沒有聲音,但是想象得出齊輝宇興奮地說了句什麼,然後大家又一起鬨笑。
那個時候,他們還很小很小,遙遠幾乎不敢相信,自己還有段這樣的歲月,也有段這樣的青春。
☆、The End
遙遠又說:“跑運動會的時候肝區還疼不。”
遙遠摸了摸譚睿康的肋下,譚睿康說:“不疼。”
“這裡呢?”
“這裡?”
譚睿康抓著遙遠的手,按在自己的胸口上,不說話,安靜地注視著遙遠。
遙遠側頭看他,兩人彼此看了很久很久。
他反覆在腦海中對比當年譚睿康來到他家的那個模樣與現在的容貌。
完全不一樣了。
那時候的譚睿康就像一塊黏糊糊的口香糖,頭髮油油膩膩,穿一雙回力,襪子還破了兩個洞。
現在他穿著洗得乾乾淨淨的襯衣,脖頸上有股淡淡的好聞氣味,頭髮剪得很短很精神,戴著遙遠給他的表,穿八十塊錢一雙的襪子,吃壽司會蘸芥末,認識牛市,會看大盤,聽得懂粵語,會唱K歌之王。
他的領帶只有遙遠會打,離了家就被打得亂七八糟跟紅領巾似的,他買衣服只聽遙遠的,遙遠讓他穿什麼他就穿什麼,從襯衣到襪子到內褲,全是他包辦。
他買什麼,賣什麼,只有遙遠才知道,吃什麼,喝什麼,都是他說了算。
那些年裡他們一起上學一起等車,一起大笑一起淋雨,一起鬱悶一起開心,就像一個髒兮兮的橡皮泥猴子,在遙遠的光芒中脫胎換骨,這些年裡,是他親手把猴子捏成這副乾乾淨淨的可愛模樣。這是他自己給自己捏的一份禮物,本來想算了不要了,隨手扔了吧。
現在看來看去還是捨不得,畢竟花了這麼多心血。
畢竟他除了是譚睿康之外,還是他哥。
似乎從他來到他家,坐在沙發上的那一刻,他們就註定了彼此無法割捨,漸漸融入對方的生命……不,應該說是在外公家的院子裡……二十年前的那一天。
不管趙國剛做過什麼,有多老多醜,只要他站在廚房裡給他做飯,遙遠就愛他,譚睿康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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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他靈魂裡的每一處,都有遙遠的印記。
組成這大猴子的每一寸橡皮泥,不管是外表還是內裡,都被印上了遙遠的指紋。
遙遠說:“我可能那個時候就有點愛你了。老喜歡整你,讓你出醜。”
譚睿康又抬眼看電視上的片段,十年前,他抱著遙遠,高興地拼命揍他。
“我愛你。”遙遠小聲說。
“小遠,我可能……我覺得我也愛你的。”譚睿康道:“我那天,我……有一天……我坐在那邊家裡,桌子上放著你給我的手錶……我看到背面……”
他摘下表,說:“小遠,這字是你刻上去的嗎。”
遙遠親了親譚睿康的唇,這一次,譚睿康沒有推開他,唇分後他吻了吻遙遠的臉。
那天晚上他把枕頭搬了過來,每天抱著遙遠睡覺,黑夜裡遙遠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