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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休克,二千五百毫升就可能死亡。而普通人獻血的耐受性是五百至一千毫升。”

這就很容易計算了,如果是提供五百毫升的血液,那麼六個血族,每週就需要三萬七千五百毫升的血液,也就是三十八個人每人獻血一千毫升的血液。

而這個小鎮總共只有一百五十個人。一個月下來。就是鎮上的每個人都吸了個遍。普通人需要二到三個月才能恢復獻血前的體能。一個月一次的話,怪不得這些人的臉色跟死人差不多。

“這些血還不夠。”程千尋搖了搖頭,計算了一下:“一個月就獻血一千毫升,那麼這些人不臉色象死人。而是本身都快成死人了。他們應該還喝其他的血,羊血、牛血什麼的。”

“沒有血的時候,老鼠血也會喝。這些牲口被吸乾血後,就不用屠宰了,直接分割著吃了。”魯道夫又略微計算了一下:“這樣的話就夠了,每週十個人的一萬毫升血量,加上牲口的血,能夠讓他們喝飽。”

以利亞又補充了一句:“加上路過的旅客、商販,足夠和平相處了。”

程千尋回憶了一下:“他們應該不會經常攻擊路過的人。今天我們去,那裡的居民也是對我們建議可去可不去。”…

這就又有點奇怪了,路過是需要經常獻血,那麼索性就讓路過的人去送死,這樣的話。就可以省了二個人去獻血了。如果是二個人過去,那麼就是四個人不用去獻血,有什麼不好的呢?

菲利克斯得出了結論:“這些居民也是在保護他們。”

如果老是有人走到這裡失蹤的話,多少會引起其他地方人的注意。因為一旦被吸血,那麼絕對不能讓這人再活著出去,否則這裡有血族的事情就會擴散出去。而今天程千尋和魯道夫去買東西,他們是要去朋友那裡的,最好還是讓他們去了後再回來,到時死了才不容易被人關注。

想想這裡沒有很沉重的賦稅、沒有徭役、沒有壓迫,簡直就象個世外桃源,就連強盜和山賊來了,也是有來無回,只需要每週十個人每人給個一千毫升的血。看來他們不光是給了保護,還給了其他的,讓這些居民死心塌地。而對於本來就是對付最難對付的戰爭心理疾病的費恩來說,真是掐中老本行了。

程千尋當然明白目前的形勢,這個組如果有了戈登,再加上其他人,確實實力能提升一大截,可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了。

此時肉烤好了,是上好的羊排,大衛將羊排用匕首順著骨頭往下切,弄成一條條的放在鐵盤子裡,稍微撒了點鹽後遞了過來。

道了聲謝後,她接過盤子吃了起來。

魯道夫想了想後道:“今晚輪班睡覺,明天如果是大晴天,我們去他們住的地方。”

血族不能見陽光,所以很多獵捕的方法就是白天去老巢,隨後開啟他們睡覺的棺材,要麼將他們拖到外面有陽光的地方,要麼直接用銳器或者木樁插入他們的心臟;還有種方法就是直接割下他們的腦袋。

程千尋沒有說話,繼續低著頭默默吃著。

“我多掛幾串大蒜。”大衛站了起來。這個鎮大蒜頭還是有賣的,但作為歐洲最主要的調味品、沒見居民掛在門口,很多人嘴裡也沒有大蒜味道,量很少、幾乎全買來了,看來居民和血族達成了共識 。

“給我來一串!”以利亞趕緊地去拿了一串,他居然掛在了自己的脖子上,隨後又躺下、合上眼繼續和一直在睡覺的尼古拉斯湊在一塊,兩人共用一個地墊和一條被子。

這是個好辦法,於是不光是洞口大蒜當簾子掛,每個人脖子上也不管好看不好看的掛上一串,這才放心地睡了。

夜深了,月亮在雲朵裡時而冒出頭,時而又隱藏起來。加上密林裡的參天樹木遮天蔽日,下面顯得一片黑暗。此時如果在鎮上的話,也看不到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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