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大家紛紛表示選擇五年,什麼十年、十五年,那時他們就算是土葬的,也只剩下骨頭了,怎麼去見親人和朋友?
利未旦對著還坐在呼呼大睡的別西卜寶座前的利賽斯帶著斥責的口吻,慢悠悠地道:“你這個又醜又老的奴僕,還不帶路,讓他們早去早回。”
真的可以去凡間了嗎?大家跟著拄著柺杖在前面利賽斯,心中難以平靜,有了血脈奔騰、如同去領五百萬頭等獎的感覺。
“我又老又醜,還不是你變的。把我變成這樣,還嫌棄我。。。”就算利賽斯又怨言也不敢多說,說不定利未旦正在什麼地方盯著他呢。為了辦正事,他不耐煩地開始解說起來:“在凡間,你們可以使用目前的法力,法力多大,效果也多大。”
還可以使用在這裡的法力,大家頓時高興了起來。在這裡,他們這點法力也許很微弱,可是到了凡間,那就屬於有特異功能的強大人士了,對付普通已經是不在話下,如果在工業時代之前,他們甚至能掌握一個帝國。
利賽斯走到了一處,對著所有人道:“你們想讓凡人看到,凡人就能看到,如果不想讓他們看到,你們就會隱形,原本你們就是亡靈。”
說完一揮手中烏黑的長長權杖,立即在旁邊產生了一個象是牛奶混入被勺子剛攪拌過的咖啡、正在慢慢隨著深色咖啡慢慢轉動的漩渦。他用權杖指了指這個大約直徑二米的漩渦:“好了,心裡想著去哪裡、就能去哪裡。五年之後,去吧!”
程千尋和其他隊友走入漩渦,她心中想著的是自己的家,不知道五年後會變成什麼模樣。
身邊的隊友都加快了腳步,甚至開始跑了起來,他們也急著想回到他們心中重要的地方。在黑暗中,他們一個個消失了。
“我也去了,回來後見!”斯內德轉過身,對著她說了句,臉上的表情顯然和其他人、包括她一樣,滿是喜悅、激動、緊張。
“好,一切順利!”程千尋打了聲招呼後,就見斯內德哪怕很近。並且站在原地,還是消失了。
這個空間一定是特別的,她繼續往前快步走。。。“轟~”一陣喧鬧聲衝入耳朵 。而且光線刺得眼睛有點發疼。
程千尋閉上了眼睛,冥界的光線大多是昏暗的。相比起來,人間就太熱鬧了。
用手擋住頭頂的光線,等適應了點後,她睜開了眼睛,發覺已經站在了離家不遠的十字路口上。
猛地被撞得差點摔倒,她轉過身,身後的一個拿著手機的人已經倒在了地上。
這是一個普通的上班族。耳朵裡塞著帶著藍芽,正在聽手機裡的音樂。而此時應該是上班高峰時間,所以到處有這樣行色匆匆的人。
正要說對不起時,這人爬了起來。衝著前面看了看,隨後一隻沒有東西的手拍了拍自己褲子弄髒的地方,嘴裡嘀咕著:“真倒黴,前面沒人呀,我怎麼感覺。。。邪門了。”
看著這個人拍好灰後。衝著自己直面而來,好似熟視無睹她,程千尋趕緊地讓開了路。想起利賽斯說過,他們這些亡靈到了凡間,不但能用在休息區的力量。而且象東方的鬼魂一樣,可以隱藏起來。…
回家!程千尋立即就想著回家,她要回去看看父母。五年後,他們到底怎麼樣了。
這是五年後嗎?一路快步走,順便看看有沒有變化。
除了人們手中手機都換成了原本三四千元的大平板,好似差不多。想想也是,電子產品發展和淘汰最快,原本大哥大要幾萬元,後來的普通小手機要五六千,到了後來彩色熒屏、聯網、沃、3g、4g等等,哪一樣剛出來都是貴得要命,沒過幾天就降價,大平板五年後也許降價到每個人都隨便買買,就象原先三千多元的彩屏,到後來三四百也能搞一個。
再環顧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