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你是不是……”小姑娘突然一拍腦門,指著我激動不已。
我沉下了臉,我發誓,如果她敢說我是江柯筱的話我一定要不分場合的跟她鬧一場。
“你是不是……模特啊,我真的好像在哪裡見過你,等等,我找找……”小姑娘低下頭開始劃拉手機,然後把手機遞給我,“你看,上面的人是不是你?”
我接過手機,螢幕裡是一張推特的截圖。
小姑娘笑著說道,“這是我特別喜歡的一個歌手的推特,那個歌手蠻神秘的,到現在為止大家都不知道她長什麼樣子,這也是她第一次發人物照,所以我印象比較深刻。”
我把截圖放大,上面有一行歌詞,寫的是,“真的好想你,你會在哪裡。”
歌詞下面配了一張圖,是我在三亞拍海報時拍的一張穿著高中時代衣服的照片。照片只有我的部分,跟我一起拍照的男演員的身子被完全截掉,細節修繕的很完美,要不是我作為被拍攝人知道這張照片還有另一個人的存在,還當真以為這就是給我一個人拍的藝術照。
我又看了看賬號名稱——揹著吉他去旅行。
☆、 第42節
我盯著手機螢幕半晌,心裡緩緩升騰出一絲異樣,我問這個小姑娘,“這個歌手的出道名字就叫揹著吉他去遠方嗎?”
“嗨,怎麼可能!”小姑娘笑著跟她男朋友對視一眼,“我們都叫她阿昶,昶字念三聲,就是永字上面一個——”
小姑娘話未說完,我已無意識的接話,“永字上面一個日。昶,三聲昶。”
“哎?看來你聽說過這個歌手?”
我笑了,我應該是笑了的。儘管,儘管我的此刻連挑起唇角的力氣都沒有。
小姑娘走後,我癱坐在長椅上,腳底像是踩在了棉花上,柔軟無力,輕飄飄的,我好像在這裡,又好像不在。
哎,你說,人的一生中能記得多少人?
我不知道,也許有很多很多,也許也只有一兩個。
有的人你從不會提起,你把它壓抑在心底,你假裝笑假裝鬧,甚至假裝生命中沒有過她的存在。你以為你不記得了。可就是在某個不經意的瞬間,你得到了和它有千絲萬縷的聯絡中的一點,你才會突然發現,即使掩飾的再好,你也依舊沒有忘記過。
有個作家曾說,人生中應該有一個你能為了他拋去一切的人。
這個我做到了,在我的全部青春中,有一個只要她勾勾手指我就可以拋掉所有隨她浪跡天涯的人。
可遺憾的是,在我下了這個決定後,我發現她的生命裡沒有我,只有吉他和遠方。
見我愣神,某人從長椅上掙扎著起來,揉了揉我的頭髮,輕聲問我,“怎麼了?剛剛那個女生跟你說什麼了?”
我嗯了一聲,半天反應不過來她說了什麼。
她面色突然一沉,一手撫上了我的面頰,“哭什麼?”
哭?
誰哭?
我摸了摸自己的臉頰,上面一片溼涼,眼前突然變得模糊了,我捂住眼睛低聲道,“沒哭,只是睜著眼睛時間久了,酸脹的厲害。”
總經理把我的手拿下,從我的包包裡拿出一片紙巾,給我輕輕擦著眼睛,“有沒有人告訴過你,其實你一點都不會說謊。”
我的鼻尖更酸,心裡突然浮現一絲莫名的感覺,我一頭撲進她的懷中,用力的抱住了她。
她身子一僵,隨即又放鬆了下來,輕輕拍著我的背,“好了,不難過了。沒事了啊。”
我點了點頭,“總經理。”
“嗯?”
“你,”一定不會離開我吧?
“叮鈴,叮鈴。”總經理的手機突然響起。
這鈴聲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