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搞錯啊?你那兒子才三歲啊?不要這麼無聊好不好?”電話這頭的我被她的話弄得一頭霧水,以為這個愛搞笑的傢伙又在胡鬧,沒事找事給她的兒子來個指腹為婚,定個娃娃親什麼的。
小秋的兒子比我小女兒小半歲,當初大家一夥朋友在一起的時候,經常你兒子娶我女兒,你女兒嫁我兒子之類的亂起鬨,後來,小秋的丈夫更換工作,他們一家搬到外州,有空大家打電話閒聊,還會習慣性地舊話重提,親家長親家短地鬧一陣,這會兒聽她這麼一講,以為她老毛病又犯了,所以立刻義正詞嚴地發出警告。
“哎呀,老林啊!我真不是跟你開玩笑,這回是正經的,真的要當grandma(祖母)啦!”電話那頭的她有點氣急敗壞的意思。接下來聽她細說分明:原來,這回狼真的來了。
小秋的丈夫在與她結婚以前有過一段婚姻,並和前妻育有兩子,大兒子已經獨立,小兒子和母親一起生活,剛上高中就和女朋友開花結果,於是小秋地位跟著水漲船高地升了級:做了祖母。
“老林啊!你說說這叫什麼事情?”電話那頭的小秋用哭笑不得的口氣對我說,“高中一年級啊,自己的生活還不能保障,自己還要父母養的,他就搞出小孩了,他就當爹了,你說他有什麼資格當爹呢?”
“他還不是腦袋發熱,才不會考慮後果呢,不然也不會有這個結果。”我說。
“你說我們做大人的遇到這情況該如何是好?”小秋在電話那頭高聲叫。“說也不好說什麼,孩子都出來了,生米也成熟飯了,說什麼都晚了不是?”
“孩子生出來誰管呢?你們還是女方父母?”我關心那孩子的命運,忍不住追問。
“說老實話,從法律上講,跟我們關係不大,”小秋略帶僥倖地說,“當初我老公離婚的時候,兩個孩子父母一個人一個,老大判給我老公,現在好好的,也獨立了。這個老二當年是判給他媽媽的,監護人是他媽媽,我們這邊也就是一些感情上的聯絡,禮尚往來。”
“這樣看還好啊,你這個祖母也就是掛個名而已,沒有太多實質的利益衝突。”我替小秋鬆口氣。
“是啊,不然夠我受的,自己一個小孩,已經忙得不可開交,猛地又垛一個孫子來到我頭上,不是要我的命嗎?”小秋的語氣有點不幸中的萬幸的意思。“我現在替那個女孩的父母傷心噢,你說吧,女兒未成年有了孩子,誰養?男方──也就是我老公的這個老二,他養啊?他才不管呢!他一個高中生,也管不了,搞個小的出來,誰養,當然是女方的父母給養啦,哪家的父母不心疼女兒呢?女兒有了外孫,父母一疼女兒,就自己背上了,所以,我現在想想,心裡是真的替那女方的父母傷心。”小秋不無同情地說。
“可不是嗎?”我頗有同感地附和著,腦筋一轉,想到另外一個問題,便問小秋:“你老公這個老二,我有印象的,當初你在這裡的時候,有一次到你家開party,記得他也在。”
“對啊,就是那個小子,人長得不賴,就是腦筋不好使。”小秋以一種非常惋惜的口氣評論這個繼子。
我記起一些那次在小秋家開party的情節,記得當時大家在談論孩子們的學習教育情況,小秋嘰嘰喳喳發表看法:中國孩子們聰明學習好,乖巧聽話,家長普遍管得嚴,雖然有些影響孩子的創造性,孩子們膽怯軟弱,但好處是在中國們的嚴厲管教下,華裔孩子多半循規導矩,長大不太容易出軌。美國孩子們個性突出,勇於自我表現,敢於創造,熱愛體育活動,精力旺盛,但是由於有些家長對孩子的教育過於自由遷就,結果孩子放任自流,一不留神就容易出大紕漏。
當說到孩子們智力狀況的時候,小秋偷偷拿來一張她家這個二兒子的數學測驗卷子,上面有一道數學題,好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