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雙職工家庭,給孩子買穿的用的就花費了不少錢,還給她報了繪畫培訓班,又讓孩子去學了小提琴。
可以說,他們兩口子賺的工資,沒攢下多少,大部分都給孩子花掉了。
都說女兒聽話,是貼心小棉襖。可是認識他們的人都知道,他們家這個女兒可不好養。他們兩口子更是感同身受。
他們付出的多,提出的賠償額自然也更高。兩口子要求的賠償金額為三十萬,包括這些年養育這個女兒的各項花費,還有找孩子期間產生的路費、食宿費、精神損失費、親子鑑定費、找孩子導致的誤工費等等。
李玉明跟張豔霞夫妻提出了二十二萬的賠償額。他們的孩子還小,現在才兩歲,被買家照顧的也不錯。可是張豔霞自從生完孩子後,就一直鬱鬱寡歡。
這兩年,他們兩夫妻打算再要個孩子,讓張豔霞能夠從失去孩子的悲痛中走出來。可惜備孕將近一年都沒有成功。直到孩子回了家,張豔霞的精氣神才終於好了些。
江衛東家的龍鳳胎中的男孩被偷賣,找回來的時候,孩子嚴重營養不良。雖然在他丈母孃家被精心照顧了快一個月了,孩子還是瘦瘦小小地,比他的孿生姐姐小了一大圈兒。
他們實在是不敢想象,若這孩子一直生活在那種家庭環境下,會長成什麼樣子。
他們兩口子因為孩子被虐待的原因,提出的賠償金額也不低,是二十萬。
石大勇跟鄭小娟是外地人,當初從醫院出院之後,房東拒絕讓他們回到出租屋,嫌晦氣。兩口子一商量,就回了老家。
這樣折騰下來,鄭小娟的身子傷了,落下了月子病,也跟張豔霞一樣,難以再懷孕。
他們也向醫院提出了二十萬元的賠償額。
最後到了孫愛民,提出的賠償額就更高了。他家孩子被偷走了不說,塞給他們的還是一個奄奄一息的孩子。
光是把這個孩子從死亡線上拉回來,就花了他們家大幾萬。後續的養育過程中,一家人都小心翼翼。
在孫小好三歲之前,一直都是病殃殃的狀態,動不動就生病住院。
袁潔習慣好,每次孩子去醫院治療的各種票據都留了下來,一筆一筆地加下來,單單是用於給孫小好治病的錢,總共就有十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