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了衣服,就不敢再坐下了,程千尋只有站著抓起一塊烤肉吃著:“就說是剛好經過的,是打算翻過山去探望朋友的。不小心馬受驚了,馱著著我的東西全跑了。”
菲利克斯插了一句:“山那邊是什麼地方,你朋友叫什麼,做什麼的?”
程千尋想了想後回答:“信件也在馬背上,我朋友叫約翰,聽說剛開始做木材生意的,等我過了山,到下一個鎮時,應該就能找到他。”
這樣理由應該就充足了,約翰是個常用名字,上到國王、下的百姓,都有叫約翰的。而且剛開始做生意的,也算是個新人,就算鎮上的人說沒聽說過有叫約翰做木材生意的,那也是他訊息閉塞。這裡到處都是樹林,總會有人做木材生意吧?
菲利克斯點了點頭,表示了認可:“吃完就去吧,早去早回。”
“我和她一起去!”魯道夫一邊快速吃著,一邊道。
以利亞笑了起來:“難道你也扮成女人嗎?”這下讓其他人哪怕不笑,嘴角也微微牽動了一下。
魯道夫吃完了,就將手中的骨頭扔進了篝火裡,他油光光的手去抓了把篝火旁帶著餘溫的灰燼,用兩根手指,沾了一點後,細細地在臉上抹了起來。
他將整張臉都抹滿了後,面板一下變深了許多。他站起,脫去了外套,將那條白色的布,“嘶啦”地撕下一長條,開始在頭頂上纏繞了起來。當他把頭給包好後,看上去簡直就象個舞臺劇裡的印度阿三。
他微微晃著腦袋,故意大著舌頭地道:“泥好,我是東方來的,這是我的女主銀!我們要買吃的、喝的、衣服,窩們有錢!”
大家立即笑了起來,別以為這樣很傻,可這裡是十八世紀的深山老林中央,與世隔絕的小鎮,只要不說是神派來的,就算對他們說巴士底獄,他們也未必知道。
一切準備好後,於是“僕人”魯道夫跟著“探望朋友的一時倒黴小主人”程千尋,下山往小鎮去了。
到了中午,教堂上的大鐘顯示的是十一點,已經是中午時刻。而太陽正掛在頭頂,陽光燦爛。
一進小鎮,這對“主僕”當然被關注到了。…
程千尋也不想逗留太久,左右觀察了一下。這個鎮上人口雖然不算多,但基本的生活所需都有人經營,比如鐵匠鋪、裁縫店、帽子店、麵包店、肉鋪等等。只有三十幢左右的房子下面,幾乎都是每家每戶經營著各自的東西。
一個圍著圍裙的廚娘樣子老闆娘從店鋪裡出來,猛地喊了起來,將程千尋嚇了一跳。她大聲地吆喝著:“來看看我的麵包吧,剛出爐的!”
另一家店也隨之喊了起來:“來看看我做的靴子,都是上好的小牛皮做的,保證耐穿又合腳。”
頓時整個圍繞在教堂四周一圈的小店店主,都吆喝了起來,有些甚至走了出來,舉著自己的商品賣力地推銷著。
程千尋原本和魯道夫捱得很近,用警惕的目光小心防備著,也漸漸地被眼前的一切慢慢地放鬆了警惕。這些店主確實沒有認出他們來,而且很想把東西賣給他們。這與昨天被石頭扔的待遇,好象差別太大了吧?
“我先去買一匹馬。”魯道夫輕聲在程千尋耳邊說道。有了馬就能馱東西,那麼就能買更多的。
“啊哈,窩滴主人,我們要走滴話,還是買點東西吧,要過山還有二三天路滴呢!”大約魯道夫都不知道他屬於什麼口音,他還扭了扭脖子,做出搖頭的樣子,很有異域風情呀。
“好吧,儘快買好了我們就走,都晚了二天了,他們一定都要等急了。”程千尋故意裝出一副受驚之餘後的故作鎮定,微微趾高氣揚地帶著魯道夫往拴著三四匹馬、五六頭驢子、還有三四十隻羊的“牲口貿易區”走去。
選了一匹馬,談好了價格,為十五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