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解釋光的干涉和衍射現象,也能解釋光的直線傳播。
在進一步的研究中,觀察到了光的偏振和偏振光的干涉。為了解釋這些現象,菲涅耳假定光是一種在連續媒質(以太)中傳播的橫波。為說明光在各不同媒質中的不同速度。又必須假定以太的特性在不同的物質中是不同的;在各向異性媒質中還需要有更復雜的假設。此外,還必須給以太以更特殊的性質才能解釋光不是縱波。如此性質的以太是難以想象的。1846年。法拉第發現了光的振動面在磁場中發生旋轉;1856年,韋伯發現光在真空中的速度等於電流強度的電磁單位與靜電單位的比值。他們的發現表明光學現象與磁學、電學現象間有一定的內在關係。
1860年前後。麥克斯韋的指出,電場和磁場的改變,不能侷限於空間的某一部分,而是以等於電流的電磁單位與靜電單位的比值的速度傳播著,光就是這樣一種電磁現象。這個結論在1888年為赫茲的實驗證實。然而,這樣的理論還不能說明能產生象光這樣高的頻率的電振子的性質,也不能解釋光的色散現象。到了1896年洛倫茲創立電子論,才解釋了發光和物質吸收光的現象,也解釋了光在物質中傳播的各種特點,包括對色散現象的解釋。在洛倫茲的理論中,以太乃是廣袤無限的不動的媒質,其唯一特點是,在這種媒質中光振動具有一定的傳播速度。
對於像熾熱的黑體的輻射中能量按波長分佈這樣重要的問題,洛倫茲理論還不能給出令人滿意的解釋。並且,如果認為洛倫茲關於以太的概念是正確的話,則可將不動的以太選作參照系,使人們能區別出絕對運動。而事實上,1887年邁克耳遜用乾涉儀測“以太風”,得到否定的結果,這表明到了洛倫茲電子論時期,人們對光的本性的認識仍然有不少片面性。
1900年,普朗克從物質的分子結構理論中借用不連續性的概念,提出了輻射的量子論。他認為各種頻率的電磁波,包括光,只能以各自確定分量的能量從振子射出,這種能量微粒稱為量子,光的量子稱為光子。
量子論不僅很自然地解釋了灼熱體輻射能量按波長分佈的規律,而且以全新的方式提出了光與物質相互作用的整個問題。量子論不但給光學,也給整個物理學提供了新的概念,所以通常把它的誕生視為近代物理學的起點。(未完待續)
258 物理學之光學 中
1905年,愛因斯坦運用量子論解釋了光電效應。他給光子作了十分明確的表示,特別指出光與物質相互作用時,光也是以光子為最小單位進行的。
1905年9月,德國《物理學年鑑》發表了愛因斯坦的“關於運動媒質的電動力學”一文。第一次提出了狹義相對論基本原理,文中指出,從伽利略和牛頓時代以來佔統治地位的古典物理學,其應用範圍只限於速度遠遠小於光速的情況,而他的新理論可解釋與很大運動速度有關的過程的特徵,根本放棄了以太的概念,圓滿地解釋了運動物體的光學現象。
這樣,在20世紀初,一方面從光的干涉、衍射、偏振以及運動物體的光學現象確證了光是電磁波;而另一方面又從熱輻射、光電效應、光壓以及光的化學作用等無可懷疑地證明了光的量子性——微粒性。
1922年發現的康普頓效應,1928年發現的喇曼效應,以及當時已能從實驗上獲得的原子光譜的超精細結構,它們都表明光學的發展是與量子物理緊密相關的。光學的發展歷史表明,現代物理學中的兩個最重要的基礎理論——量子力學和狹義相對論都是在關於光的研究中誕生和發展的。
此後,光學開始進入了一個新的時期,以致於成為現代物理學和現代科學技術前沿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最重要的成就,就是發現了愛因斯坦於1916年預言過的原子和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