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後,一般都會選著留在當地發展。
如果任傑能定居深州的話,倒也不失為一件好事。
「買房就算了,深州貴的區都要三四萬一平了,便宜的區也得一萬六,一萬七一平呢。就我家這條件,哪買得起深州,以後能在咱北陽買一套就算不錯了。」任傑搖頭苦笑。
高中和大學,雖說只差了那麼一兩年的時間,看起來各方面都沒什麼差別。
可在實際上,兩種卻是截然不同的兩個世界。
自從上了大學之後,任傑算是明白了,什麼叫做大城市,什麼叫做小城市,什麼叫做城裡人,什麼叫做農村人,什麼叫做有錢人,什麼叫做窮人。
那種直面現實的殘酷,讓他整個人的心態,都成熟了許多。
以前在高中,頂多覺得誰家挺有錢,經常穿耐克阿迪,條件不錯,有點羨慕。
可是到了大學,階層開始分明,他只能眼睜睜的看著,自己喜歡的女孩,週末去跟別的男人開房,而他卻無能為力,什麼都做不了。
逃避現實之下,任傑反而更加沉迷網路遊戲的世界,翹課也從偶爾,變成了日常。
「那也是!」
林誠點點頭,「說說看吧,你想搞個電競戰隊,具體有什麼想法嗎?」
「就是、就是那個……唉,怎麼說呢,就是我們在學校裡搞了個電競社,然後想去打比賽。但是我們的電腦配置都太差了,一直去網咖又太花錢了。而且學校不支援我們電競社,也不給我們預算。」
「所以……」
任傑笑容尷尬的看向了林誠。
「所以就來找我了?」
林誠笑了笑,心裡有點失望。
他還以為,任傑所謂的電競戰隊,是一種創業專案,是想把電競當成生意做起來,以後是要賺錢的。
結果,就是讓他去贊助一個電競社。
「對、對啊!我想來想去,認識的所有人裡面,就咱們誠哥最講義氣了。」任傑搓著手,不好意思的有點臉紅了。
雖說他知道,現在的林誠今非昔比,是富豪榜上身價超過30億的大富翁了。可畢竟是伸手向別人要錢,人家完全可以拒絕,很可能不會白給。
「你們電競社一共有幾個人?」林誠問道。
「一共……算上我剛好五個人。唉,電競社不好搞了,就是湊齊這五個人,都花了我們不少力氣。」
任傑勐灌一口,硬是把百事可樂喝出了茅臺酒的氣勢。
「那這樣吧,我給你們每人一萬塊錢的預算,配置一臺新電腦,至於你嘛,預算翻倍,給兩萬,一共是6萬塊錢。」林誠澹澹說道。
「六、六萬?誠哥,你可真是我的親哥啊!」
聽到一下子給六萬的預算,任傑連忙撲過來,一身汗臭味的模樣,差點給林誠湖起來。
「停停停,你給我打住,我這是有條件的!」
林誠攔住他,準備繼續往下說。
「誠哥,你說,你說,什麼條件我們都好說的!」任傑心情大好。
自己一年的生活費,撐死了才一萬塊錢,而林誠一下子給了六萬,比他大學四年的生活費加起來都要多。
「你們去b站直播吧,我跟運營部說一聲,把你們五個都給簽約了,再給你們半年時間,每個月2000塊錢保底工資。」
「半年後,如果你們的粉絲能超過1萬,線上觀看人數超過1000,就改成正式簽約,一個月4000工資,另外公司免費給你們安排一個剪輯師,幫你們剪影片。」
林誠澹澹說道。
既然要投資了,自然是奔著賺錢去的。
這個時代,電競的概念還沒有興起,仍舊屬於是不學無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