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那每一句歌詞,都落在她的心尖,都觸動她的靈魂!
「我曾經也想過一了百了
忽然看見你那明媚的微笑
原來總想著結束沒能把命運看透
只是因為沒找到堅持的理由
我曾經也想過一了百了
在沒能和你相遇的時候
能有你這樣的人存在於這個世界
悄悄喚醒我沉睡心底的喜悅
能有你這樣的人存在於我的心尖
讓我開始有些期待這個世界。」
……
一曲唱罷。
林韻兒突然哇的一聲,嚎啕大哭。
哭得聲嘶力竭,聲淚俱下!
「好了,沒事了,哭出來就沒事了。」
「陽光總在風雨後,請相信有彩虹!」
林誠把她嬌小的身子摟在懷裡,柔聲安慰。
「那是歌詞!」
林韻兒帶著哭腔吐槽道。
「不要在意細節,關鍵是這意思!」
林誠老臉一紅。
第172章 學法才有光明的未來
臨州大學,法學院。
院長陳長明的辦公室,林誠畢恭畢敬的坐著。
這位法界的大拿,可是80年代的燕大法理學博士。
合併後的臨州大學成立,他又成了這所大學第一位的法理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如今更是法學院的院長, 法理學研究所的所長,法學理事會的常務副理事長。
陳長明不僅是法界的學術大拿、泰山北斗,更是桃李滿天下,只要是南方叫得出名的大律師,或多或少的都和他有些師生關係。
正如每一個法學專家一樣,年近六十的陳長明,禿了!
地中海的髮型,頑強堅守的兩邊鬢髮,讓他看上去頗有幾分滑稽,有點忍俊不禁。
可是,但凡認識他的人,都不敢有絲毫冒犯。
如果他想告你的話,一告一個準,指不定連法官都是他的學生。
「不是法定代表人,也不是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也沒有得到公司的代表授權,就算蓋了公章,也不具備法律效力。」
「好小子,夠卑鄙的啊!粗看之下沒毛病,細看之下全是毛病!」
「想學法,就得是你這種字斟句酌,會玩文字遊戲的人!」
陳長明扶了扶眼鏡,臉上露出了讚許的笑意。
「那陳院長,天音娛樂的官司,我能穩贏吧?」
林誠問道。
之前他和林韻兒確實準備提前簽署合同,用違約的方式, 炒上新聞, 五百萬的違約金就當是營銷費用了。
可是,後來的楊妍給他出了個歪主意——假合同!
是個人都知道,星誠傳媒是林誠開的公司,卻很少有人知道這家公司其實是林誠他媽陳敏芳所有的。
實際上,林誠不僅沒有星誠傳媒的一丁點股份,甚至連一個正式的職位都沒有,只是這家娛樂公司旗下的一個普通的簽約藝人。
只不過很多人不會去注意這種細節,而是下意識的就把林誠和星誠傳媒劃上等號。
哪怕他曾經在天籟之音的總決賽上,公開說過星誠傳媒的法人是陳敏芳,而不是他自己。
這種下意識的連線,就跟條件反射一樣,或者說是「視而不見」,明明看到了,卻很容易被人忽視,是一種非常奇怪的現象。
「穩贏啊,沒問題!」
「另外,你還能反訴一個名譽侵害。」
「還有那個小姑娘也能反訴經紀公司一個違約,因為她沒有法理上的違約, 反而是經紀公司沒有盡到合同上的義務,對她的名譽和利益造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