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院,在明帝年間,百姓甚至連丟失財務、打架鬥毆之類的小事,都敢叩鼓鳴冤。
風氣延續了許多年,直至外事吃緊,擊鼓之人才逐漸少了起來。刺棠案後,少帝攝政,朝堂不穩,真要算起來,這鼓竟是許多年都沒有響過了。
此時有人敢擊鼓,那必定是欲上達天聽的大事急事。
想到此處之後,眾人奔走相告,一時之間,御街竟突然變得熱鬧了起來,鼓院臺階有雪,只留了一串女子的鞋印。
眾人這才看清,擊鼓之人是個女子。
這女子雖然清瘦,掄鼓聲卻十分之重,鼓院外許久不設守衛,在她敲了有一炷香的功夫之後,才有侍衛帶著兩名御史服色的官員急急趕來。
有一位御史先開口道:“鼓前何人,因何事擊鼓?你可知曉,倘若不是重案要案,面見天子之前,刑部和御史臺便要先治一個擾民之罪。”
另一位御史拽了拽他的衣袖,小聲急道:“陛下不是說先不必問這人來處,將人帶到朝上再說麼,小裴大人這是……”
那女子不卑不亢地轉過身來,面朝著門前,緩緩跪了下來,她從袖口處取了一封狀紙,深吸了一口氣,聲音雖不大,但正好能使圍觀眾人聽得清清楚楚。
“民女邱氏,先御史中丞邱放之女,於天狩三年同南方士子劉拂梁有親,後受刺棠案牽連,舉家被斬,因為女眷,僥倖落入外州教坊,逃脫一命。今民女有證,刺棠案中劉、左、楊三人行刺,實屬構陷,請面見天子,重審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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