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2/5頁)

丨體被剜光血肉,死後連皇陵一隅也不得分,要埋在荒郊野外給蟲鼠啃咬。

而這一切的始作俑者李謙,從引我入轂到徹底剷除我,只不過用了短短几年的功夫。

……

背靠在車上,堅硬的木板將我的脊背硌的生疼,我忍不住一遍遍回想剛才的種種。

李謙本不知道我是玉珠,多半是楚憐告訴他的,以他的個性,發現我容貌與當年玉珠不肖似,一定會追根究底。

此時不走,等李謙改變主意,我恐怕不得善終。

我雖然藥死了柳珍兒家鄉所有認識她的人,卻不敢確定,李謙是否真能查出什麼蛛絲馬跡。

而如果,叫他發現,我並不是玉珠,而是李貞,當真不堪設想。

柳珍兒三尺賤軀,死不足惜,可如果讓人知道我是李貞,讓顧長東知道我是李貞,那麼我的一生,就算徹底變成了母后口中所說的笑話。

為了搭船,甘心與陌生男子無媒苟合,為求一夕安寢,同自己的親弟弟不倫。

我寧願死,也不願顧長東,或者任何一個人知道,我就是李貞。

我寧願他記住的是當日那個心狠手辣,殘害忠良的李貞,我寧願他記住的是那個強逼他就範,最後身死名裂的李貞。

我寧願他記住的是那個兵敗被擒,裸丨身行刑的李貞。

起碼,那時候的李貞,還可以說是光明磊落。

不像現在,簡直比官妓暗娼還要下賤不堪。

念及此處,又不免痛恨楚憐,她貪慕榮華富貴,一再改嫁就算了,為了取悅李謙,還說出我叫玉珠。

其實我早就該料到的。

當日我被人押去見李謙,曾有個太監跑來,沒頭沒腦的說了一句,陛下,淑妃娘娘說不見。

我當時沒有深究,現在想起來,不肯見我的還有誰,淑妃當然就是她。

當然是她……

我至死都不會忘記上元節那天的事。

永安十年冬至後不久,我因為在雪地跌倒失救,大病一場。

李翎不惜重金延醫用藥,終於使得我身體康復,見我鬱鬱寡歡,他想盡方法開解我。上元節時,宮中賜宴,李翎對我說,久呆在府裡煩悶,願不願意隨他去皇宮逛逛,只是怕規矩多,我不受用。

我本以為自己沒那麼心熱,卻不知為何,突然很想去看看那個地方變成什麼樣子,因而歡欣同意。

李翎見我展頤,終於松下愁眉。

上元節那日,齊王府出行儀仗極簡,執信幡的僕隨兩路,後跟著四人捧金雞降幡,挽輅的兩道,分邊有捧踏腳和跪墊的,剩下的便只有寥寥幾個鷹揚衛佩刀侍從。

這種簡陋的儀仗,還是我當年下的令,訓誡齊王戒奢以簡。

過了望城樓,遙遙可見五扇巨大的鎏金宮門,紅漆剝落,露出漆黑的木底,門身被雨水沖洗,銅釘鏽蝕,流淌下道道斑駁,破敗古舊,卻還是帶著森然的威嚴。

齊王府的信幡立在了西邊最小的一扇門邊,護衛們紛紛下馬,解下佩刀,恭恭敬敬的魚貫而入。

因為是王侯,所以不用下車步行,但這種小心和恭謹,無端地叫人感到壓抑。

我有些不快,李翎神情始終坦然。我撩起車簾向後看王妃的玉輅,厚重的簾幕隔斷了我的視線。

李翎問我看什麼,我沒有說話,那大抵是我唯一一次覺得有愧於楚憐。

這樣的場合,她本應歡喜,卻無端見辱,還要強顏歡笑。

玉輅經過文華殿,李翎忽指著遠處一點微暗燈火,對我說,我當年就是在那裡替皇上聽經筵。

我點頭道,玉珠曾聽表姑娘說過。

李翎微微一笑,說,必定是說過的,那次皇姐來看我,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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