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領導,針對這次聯合執法所檢查出來的問題以及處理結果我查詢了相關法律法規並諮詢多位律師。我把結果向兩位領導彙報一下!” “第一條問題,執法隊認為我們店鋪多處懸掛廣告牌沒有向工商部門備案。根據最新版本《廣告法》規定,商戶……” 就在張有才要引經據典逐條逐句的給兩位領導講解對方列舉出來的問題的時候被金局長打斷了! “不用列舉的那麼詳細,說說整體的看法就行!”金局長面色和藹的說道。 “也好!我認為我們遭受到了不公正待遇,聯合執法所列舉的問題純屬子虛烏有,強行查封我們的營業場所更是濫用職權!我們已經向法院申請立案,希望透過法律手段維護我們商戶的正當權益追回我們的損失!”張有才面色嚴肅的說道。 既然都撕破臉了就沒必要在藏著掖著,對方能第二次來商店就說明之前的動作已經收到了成效。 “嗯,法律意識不錯!那你有沒有想過聯合執法隊為什麼要這麼做?是不是你得罪了不該得罪的人?”金局長繼續問道。 “當然想過,開店經商誠信經營,得罪了誰我還真不知道!難道是有人指使才成立的執法隊?之後的強行封店也是受到某人指示下針對我們的下馬威嗎?” “是不是我可以理解這次所謂的聯合執法本身就是一次違法行為,是某人公器私用針對小店的一次侵犯?”張有才反問道。 “不要亂講話!成年人說話是要負責任的!”金局長還沒說話那位穆少斌卻出聲呵斥起來。 “哦?我說錯了什麼了嗎?”張有才看著二人一臉無辜道。 “……”這話一問出口二人都不說話了,當官這麼多年啥時候遇到這樣的生瓜蛋子?這些話能說到明處嗎?別說現在網路發達就是擱在十幾年前這也不能落人口實呀!職能部門成為某個人的私器,那和找死有什麼區別? “哈哈,這些氣話就不要再講了,說說投訴的事吧,你覺得你一個私企老闆能打贏這場官司嗎?”金局長開口說道。 “官司能不能打贏和是不是私企老闆無關吧?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任何機構和個人都要遵守法律!二位不會告訴我法律只是為我們這些平頭老百姓制定的吧?” “哈哈,說的沒錯!不過你有沒有考慮過之後的事情?就不害怕有人報復嗎?” “誰?是二位要報復我嗎?” “當然不是,身為公務人員公私還是能分得清的!我們遠日無冤近日無仇,為什麼要報復你?我說的是另有其人!” “哦?領導得到了什麼訊息嗎?是誰要怎麼報復我?我也好有所準備呀!” “哈哈,我又不是家長,這就要你自己悟了!話就說到這兒吧,我們今天是來解封的,你的店鋪可以重新營業了!” “哦?那些問題不用管了嗎?” “不用管了,之前是我們工作人員的疏忽做出了錯誤的判斷,現在你們可以重新營業了!” “這樣呀!今天是第四天,也就是說因為你們工作人員的疏忽無故關停我的店鋪三天半時間,導致店鋪停業三天半。給我們造成的損失應該由那個部門承擔?房租、員工工資、品牌形象損失以及行業口碑等等,重新樹立品牌形象可是要花不少精力!” “哈哈,你這是敲詐知道嗎?敲詐到執法隊頭上,你可是頭一份呀!” “我不這麼認為,你剛才說了是你們的工作疏忽做出了錯誤的判斷,既然犯了錯就要為自己的錯誤買單,總不能你們犯錯了我們來買單不是?我還沒結婚更沒有孩子,你明白我的意了嗎?” “哈哈哈哈,小子有種!實話告訴你吧,做出錯誤判斷的是位臨時工,已經被開除了!你儘可以繼續打官司就是!” “這樣啊?這麼說我的損失找不回來了?” “這還得你自己悟!” “那行吧!律師已經在催促法院立案了,今天就應該能立下來。相信法律會給我一個公道的!” “那是你的權利,你儘可以努力爭取!揭封條走人!” 執法隊來也匆匆去也匆匆,帶走的正是他們四天前親手貼上的封條! “好了!開門營業!”張有才回到店鋪門口朗聲說道。 “好!老闆威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