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二夏的臉也爬上了紅暈,結結巴巴的問,他覺得自己大概可能或許是聽錯了。
「我稀罕你,你呢?稀罕我嗎?」
稀罕嗎?好像是稀罕的吧?回想一下, 跟李樂相處的時候,其實還是挺高興的,雖然都是在一起忙公事。
「稀罕。」趙二夏輕輕說了兩個字,還自己點點頭加以肯定。
「好,那我們結婚吧,我回去跟廠長說,叫廠長給我們主婚。」
說完,李樂頭也不回的跑了,腳踏車都不要了,跑回家。
第四百八十二章 壞人
趙二夏這天晚上到底是怎麼過的,李樂不知道。
自己在趙二夏這裡丟了個雷就跑了,回到家,又找到雲朵丟下另一個雷。
「嘶」
雲朵倒吸一口涼氣,她身邊的猛女怎麼這麼多了?
主要是她嫂子帶了個好頭,對,一定是這樣。
「你剛剛去問的?」
雲朵覺得,她還是得先把事情問清楚。
「嗯。」
李樂羞澀的低下頭。
「你提出結婚,然後他就同意了?」
「嗯。」
「你們倆什麼時候開始處物件的?」
「剛剛。」
所以,這是去表白,表白成功,直接過渡到了結婚?
「行吧,明天我去問問他的意思,結婚不光是你們兩個人的事,是兩個家庭的事,
他們家的人都很好相處,他的父母是老實巴交的莊稼人,他們家兄妹四個,大哥和大妹都結婚了,你家是什麼情況?」
關於李樂的情況,雲朵就只知道家裡重男輕女,跟張梅一樣,別的就不知道了。
「我是淮省下面一個小鄉村裡的人,家裡有兩個弟弟,小時候,其實父母對我挺好的,後來,有了弟弟,這一切就都變了,
父母不再是我的父母,而是債主,當兵是我哄騙著他們去報的名,因為那是我能想到的唯一脫離那個家的辦法。」
至於花了多少的心思付出了什麼才算真的斷乾淨了,李樂沒有說。
雲朵也沒有插嘴,等著她繼續說下去。
「本來,掙錢回報養育自己的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為人子女必須要孝順,可他們僅僅養了我兩年,我回報的十一年,我覺得,夠了。」
什麼意思?只養了兩年?
李樂看出了雲朵的疑惑,苦笑了一下:
「我不是他們親生的,他們家沒孩子,我是被他們拐回去的,那年,我五歲,
七歲的時候,他們生了第一個兒子,從那時候起,我就成了他們家的丫鬟,
家裡的活全是我幹,地裡我也得去掙工分,十五歲的時候,我長的好看,他們打算把我賣掉,正好那年他們生了第二個兒子,我就求他們留下我伺候這個小的,
我又多了三年的時間,那一年,他們又打算把我賣出去,正好我聽說了招文藝兵的事,我承諾他們,所有津貼都給他們寄回去,
算一算,把我兩百塊錢賣出去不如收我的津貼,等兩年以後,我轉業回來身份不一樣了,可以掙更多的彩禮錢,所以,我就被送去當兵了,
可我沒有遵守承諾,從我進了部隊就沒再跟他們聯絡,我知道他們會來找我,他們怎麼會讓我脫離掌控?
我在他們來之前向上面匯報了我的情況,我是被他們拐回去的,這些事都可以查的到,我們那個村子沒人不知道我是怎麼去的那裡,也沒人不知道我過的是什麼日子。」
「你小時候的記憶還有嗎?記得自己家在哪嗎?需要我們幫你找家人嗎?」
「有點模糊的記憶,不過,找家人的事就算了,我不記得親生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