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歌,此去經年,是否還能再見?
“常歌,”他猛地站起身來,丟開了手裡的衣服。
長歌轉過身來,眼神清亮如水。
林決走上前去,“我喜歡你。”
長歌渾身一震,往後退了兩步,剛好靠到牆上。
林決望著她,“我喜歡你,可也只不過僅此而已。我喜歡的,是常歌,平常的常的那個常歌。我想要告訴你,是因為是我說過的,想說的話就要說出來,我現在說出來了,所以心裡好過多了。”
“我……。”長歌開口想說什麼,卻被林決打斷了。
他走到她面前,抱住了她,聽著她的心,劇烈的跳動著,“常歌,我是長在海里的水草,移植到岸上,即便再如何精心的呵護,也會慢慢的失去光澤,枯萎而死。所以常歌,我想,我還是隻適合待在海里。”
長歌的手,微微抖著,卻還是輕輕的擁住了他的肩,“我知道的。我曾經將我放在手心裡護著的蘭花,送到了牡丹的位置,我以為那裡富麗堂皇,是他最好的歸宿,卻不想放錯了位置,終於讓那蘭花慢慢枯死。”
林決慢慢的閉上了眼睛,聞著她身上暖暖的氣息。
再然後,推開了她,笑道,“常歌,我以後會告訴我的妻主,在她之前,我曾經愛過一個非常了不起的女子。”
“對啊!”長歌收回了自己的手,指尖還有他殘留的溫度,“你要告訴你的妻主,如果敢對你不好,我一定不會放過她。”
“好啊,我會的。”眼淚在眼眶裡打轉,他終於沒有讓它掉下來。
再見了,我曾經愛過的,常歌。
山有木兮
天還沒有亮,長歌已經睜開了眼睛,小院中的一切,安靜的收入眼底,清亮的眸子,慢慢起了霧氣。
她站起身來,抖落了昨夜掉落於衣衫上的黃葉。
然後,輕輕吹響了蕭音,只短短的一聲,輕柔而婉轉。
不過片刻,柴房的門“吱啞”一聲,張逢單和秦子期走了出來。秦子期的手上,捧著小小的包裹,瞅了她一眼,遞給她,“這是你的衣服,是,你在這段時間穿過的。”
長歌靜默了片刻,接過,轉身。
臨行之前,她再一次回眸,似要將這裡的一切,細細刻入腦海之中。
然後,提氣上馬,頭也不回的離開。
相濡以沫,不若相忘於江湖。
林決,你其實是我比更懂得愛情的人。
眼淚,終於在她離開之後盡情揮灑。
林決俯在林氏懷中,泣不成聲。
“傻孩子啊!”林氏嘆息著,“如果捨不得就要說出來。”
林決在他的懷裡哭了很久,很久。最後,抬起頭來,雙手蒙上眼睛,他搖頭,“不,爹,這是我的選擇。”
她已經娶夫,她已經有了知已,而離開了此處的他,卻只會變成她身邊可有可無的存在。與其黯淡在她的生命裡,不如在遙遠的地方,坐落成她心裡永遠無法磨滅的記憶。
秦子蓉和長歌相對而坐。
一個,錦衣玉冠,一個,素衣黑髮。
“原以為,再沒有機會與你相談甚歡。”秦子蓉舉起酒杯,點頭示意。
“是的,再不會有機會。”長歌沒有動,神色淡然。
秦子蓉的酒杯舉起,又慢慢的放下,“長歌,你以這種態度對我說話,會讓我以為,你還是當我是朋友。”
酒香在鼻端縈繞,是她最愛的夢江南。長歌低下頭去,看著那澄清的液體,一言不發。
“長歌,我不會後悔的,即使再來一次我還是會做同樣的決定。”秦子蓉看著她。
長歌的手漸漸握緊,“長藍手無縛雞之力,天真單純,不諳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