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潛在的明星,他就說動當事人“棄暗投明”,然後,巧舌如簧地推薦給相關公司,他從中賺取中介費或佣金。
孫先生的話,給了我一些啟示,讓我覺得,我並非專屬於海天堂,我可以走出去,在別的地方謀求生機。儘管我多了些想法,但還是按部就班地生活著。我對待工作認真細緻,但不會和顧客打情罵俏,對我另有企圖的,我或是裝聾作啞,或是一笑了之。不是我故作清高,實在那些男人的品位不敢恭維。對於自以為有錢可以買到一切的男人,我偏不給他們面子,別說上床,喝茶我都不會答應。要不是吳姐和吳芳發生衝突,我想,可能今天還在海天堂上班,而不會在蘇州。
那天早上,我還在睡夢中,忽被一陣激烈的吵鬧驚醒,睜開惺鬆的眼,聽那吵架聲,似乎是吳家姐妹。昨夜她們一夜未歸,今早怎麼吵起嘴來?我正要起床勸架,小紅拉住我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你還是睡你的覺,少管她們的閒事。”我來到南潯後,一直和小紅同床,情同手足。聽說過什麼同性戀,說兩個女孩也會日外生情,真是笑話!男人和女人,拋開感情因素,生理上能取長補短,而女人和女人,再怎麼親密,又能怎麼樣?所以,我是不喜歡同性戀電影的。技校讀書時,曾看過一部《春光乍洩》的電影,張國榮在裡面演主角,我看了個開頭,再也看不下去了。我想不通:男人和男人之間,怎麼會愛得死去活來呢?
吳姐和吳芳是親姐妹,沒想到她們罵起對方,也是毫不留情!什麼“騷貨”、“臭婊子”、“不要臉”都罵出口了,真是讓我大跌眼鏡。幾天後,我才從小紅嘴裡,得知她們爭吵的原委。原來,吳芳最近在跟蹤她的那個男友,她像特務一樣埋伏在他宿舍樓下的暗道裡,那天深夜,吳芳意外發現,她的姐姐,居然和自己的男友,有說有笑地從外面回來,吳芳看著他們上樓、開燈和熄燈,氣得肺都炸了,她做夢沒想到,居然是親姐姐從中插了一腳,破壞了她和男友的關係。她咽不下這口氣,也不能原諒姐姐!
吳芳和她的所謂男友,其實談不上是真感情,不過是逢場作戲和相互利用罷了。眼見姐姐把自己“取而代之”,吳芳忍無可忍,氣憤地跑上樓去“捉姦”,結果可想而知,姐妹倆就吵上了,那個男人卻溜走了。她們的瘋狂吵架,影響了那幢樓上居民的休息,大家把她們趕了出去,可她們一路回來還吵個不休,臉紅脖子粗。吳芳認為姐姐不像話,吳姐認為妹妹不聽話,總之是吵得昏天黑地,吵得不亦樂乎。
姐妹就此反目。雖不至於成為仇人,但也形同陌路。吳芳仍然夜不歸宿,吳姐還和那個男人暗通款曲。有一天,吳芳對我說,她想離開這個地方,她恨這個地方,恨她的姐姐,也恨那個無恥的男人!但是,她把錢都花在那個男人身上了,可惜悔之晚矣。現在這世道,沒錢寸步難行,沒辦法,她只能不斷做“外賣”,想盡快積一筆錢,然後遠走高飛。我很同情她,但她這種情況,我是無法幫她的。希望經歷這件事後,能讓她長點記性,能讓她懂得人心不古,知道保護自己。人的命運,有時是自找的,自釀的苦酒,也只能自己喝下。
隨後發生的兩件事,給了我不小的精神打擊,終使我下決心離開海天堂,離開南潯。第一件事,在5月28日,我的前男友葛衛明結婚了!住在鎮上的居民,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