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哼一聲:“真可惜,我無法想像趙天華是怎樣有情趣地叫你的。”
唐蜜的男友趙天華是良辰的大學校友,一向忠厚老實,在外人面前是半句情話都不會說的。良辰和他們相處得久,自然一清二楚。
唐蜜瞪她,轉而又發現還有個旁觀者笑得更開心,不由得抬頭狠狠剜了一眼,拍桌子道:“我要紅燜豬蹄和醬爆雞丁,還不快去!”
她臉色變得極快,凌昱竟一時分不清是否真的惱羞成怒了,於是連良辰那份都沒敢多問,真的一溜小跑地離開了。
良辰轉過頭看著他的背影,心裡沒來由地亂起來。
吃完飯後,唐蜜上樓回辦公室,她最近剛接了個重要的case,手頭有些資料需要仔細研究。良辰則想趁著午休的一個小時去附近書店逛逛,凌昱聽後想了想,說:“乾脆我也一起去吧!反正沒事幹。”
書店和公司只隔一條街,兩人走了十來分鐘,一路上隨興聊著天。到了店裡,良辰才發現這裡異常的冷清,偌大的一家新華書店,除了兩三個服務員,這個時間裡幾乎沒幾個顧客光顧。她在暢銷書架前轉了轉,其中有一本倒是來之前就想買的。但是可能由於銷路太好,架子上只剩下一兩本。良辰隨手翻了翻,發現封皮和底頁都有此許汙漬和破損。轉頭去看,幾個服務員正圍在一起小聲聊天,完全無視他們的存在,她突然沒了興趣,把書放回去,轉身去找凌昱。
凌昱也在看書,卻似乎看得格外認真,好半天才翻一頁,顯然是每個字都讀了的。良辰走到他身邊,隨手抽了本偵探小說,還沒翻開封面,就聽見他說:“良辰姐,其實我很久之前就見過你。”
初秋午後的陽光肆意地灑在書店的窗玻璃上,一整排過去,金黃得明亮耀眼。凌昱的聲音很低,狀似只是忽然想到然後不輕易地提起一般。
良辰卻愣了愣:“嗯?”
“我說我見過你啊。”大男孩轉過臉,清爽的笑容浮現在臉上。
“……什麼時候?”
凌昱想了想,糾正道:“準確地說,是見過你的照片。”
良辰還是納悶。但迎著微微刺眼的陽光,這張年輕英俊的臉直直落入眼中,時間一分一秒地悄悄走過,她的心也漸漸地一下一下加速著跳動起來。
……這樣相似的五官和眉目間的神韻……同樣的姓氏……
一直隱藏在心底的猜測,答案呼之欲出。
“我見過你的照片,在我堂哥的皮夾裡,我堂哥叫凌亦風。”
心裡有什麼東西就這麼轟地一下垮了下來。
這麼多年來,沒有人在她面前提過他的名字。
就在她以為,自己終於快要漸漸忘掉他的時候,這個和他有著親近關係的大男孩來到她面前,輕輕鬆鬆地翻出她自以為已經埋得很深的記憶。
原來,很多事情並不是以為忘了就真能忘記的。
她當然記得那張照片。
她不愛照相,相片很少,所以從頭到尾凌亦風也只儲存到了極少數中的一張。
那時候,在火紅的夕陽下,她把從家裡翻出的自認為最滿意的一張遞給他。
十六七歲的少女,穿著白色棉布半袖衫和藕合色的長裙,站在垂楊柳下巧笑嫣然。相片的背面,是她親手寫上去的四個字——我的良辰。墨水印才剛剛乾透,烏黑鮮亮。他看了看,微微皺起好看的眉,似乎有些不滿:“應該由我親自寫才對。”
“誰寫有什麼關係?”
“這又不是我的字。以後別人看到,都不知道這個‘我’到底是指誰。”
“除了你還能有誰?”她挑起眉說得理所當然。然後自行從他的口袋裡摸出錢包,將照片小心地塞了進去,“收好,別弄丟了。僅此一張,很寶貴的,以後再想要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