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在城裡不認得多少人,只信得過你家媳婦;第二,就是要做家常飯菜,又不是酒館請廚子;第三,我剛剛在刑房張旻那碰了個不軟不硬的釘子,你還得幫我的忙,每天搭夥一頓晚飯算什麼?”汪孚林把劉會能拒絕的理由都駁了回去,這才把第三個理由給拿了出來。
劉會登時一愣,悄悄往刑房那裡看了一眼,他這才小聲說道:“那小人和小官人的關係,今後是不用隱瞞了?”
“你媳婦在我家幫廚,你往我家搭夥,誰都能看得到,還瞞什麼?要是人問,你就說從前你走投無路來找我誠懇賠罪,至於怎麼搭上了葉縣尊,反正話你自己編就行。讓人知道你是縣尊心腹沒壞處,畢竟你眼下在戶房不比從前,上頭還壓著個人,自己也還沒轉正。”
既然那個刑房司吏張旻是汪尚寧一派的,他為什麼不能扯起葉縣尊做大旗,組建自己的勢力?汪道昆就算在縣衙有人,那和他自己的人畢竟兩碼事。
汪孚林說到這裡,又把聲音壓得更低了:“對了,不管你用什麼辦法,回頭把縣尊上任之後那些詐騙案的卷宗從刑房弄出來讓我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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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疑似內鬼
喬遷之後的第一天晚上,劉會夫妻吃完晚飯後千恩萬謝地告辭了。等收拾完之後,兩進半小院之中的燈火漸次熄滅。汪孚林帶著汪小妹睡在了前院二樓,金寶和秋楓則住在了中間穿堂的左右兩間屋,空著居中一間以及整個後院。本來這相當於小三進的小宅子中空屋子多,按照汪孚林的意思,金寶秋楓住在後院兩廊的東室和西室完全沒問題,但兩人都不肯,他也就隨了他們。而前庭一樓廊房裡的康大等四個轎伕,也早早就睡了。
然而,汪孚林這一晚上卻睡得並不踏實,即便眼下身處的屋子遠比客棧要整潔舒適。
儘管他並沒有從前那個汪孚林的記憶,可鄉間那簡單樸素的生活,卻讓他輕易融入了這個世界。次日大清早,他聽到雞鳴便再也難以閤眼,乾脆臨時起意,決定還是回松明山一趟。吃了早飯,他並沒有把此事告知小妹,而是找來了康大和另一個老成轎伕,與他們打了個商量。兩人本就是忠厚老實人,雖說來回幾十裡山路很辛苦,但汪孚林大方地直接賞了每人一兩銀子,又明說是因牽掛妹妹,他們便爽快答應了下來,又承諾一定守口如瓶。
於是,金寶和秋楓一去李師爺那聽講,汪孚林就找了個藉口坐著康大兩人抬的滑竿出了門。在這樣炎熱的天氣裡趕路,自是少不得揮汗如雨,康大兩人卻極其吃得起苦,一路上只停下來歇了一次,用了一個多時辰就趕到了松明山。當汪孚林敲響自家老宅大門時,開門的汪七看到小主人,直接呆了半晌,這才手忙腳亂把人讓了進來。
“小官人怎回來了?二老爺進城前,說是會捎話給您的……”
“二孃受了這麼大委屈,我怎麼放心得下?事情原委始末,你再一五一十對我說一遍。”
汪七是汪家老僕了,原是汪孚林祖父撿來的孤兒,故而忠心耿耿自不必說。講到之前那段經歷的時候,他慚愧地認為一切都是自己這個看門的失職,給了那老騙子一碗水,怎也不至於有後續的汪二孃受騙。
面對他的自責,汪孚林沉默片刻,隨即開口問道:“此人是喝了水之後,再提到要賣書,還是之前就拿書來和你搭腔?可問過你家裡情況,比如爹和我在不在?”
“我雖粗疏,也不會被陌生人這麼輕易套了話去!他是喝了水之後,這才千恩萬謝,說起自己要賣書,還一本本從隨身包袱裡拿出來讓我過目。我不認識字,這才讓媳婦去稟報了二位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