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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被拭去 血在噴 在滴 在流淌 濺滿她那嶄新的衣裙 哦,天哪

佐狄亞克謎(3)

總算是紅色 不管怎麼樣 生命被一點一滴地抽乾 抽入那莫名的死亡 她不會 死去 這一次 有人會找到她 那就等到 下一次吧 不知是巧合還是作者的別出心裁,當時利維賽市立大學校長的頭兩個名字的縮寫剛好就是rh——勃拉休。沒有人知道這首詩被刻寫的具體時間,而且有關當局也不是十分肯定其筆跡與匿名信封上,及警方後來獲得的作案人的手書完全一致。有業餘詩歌愛好者認為,這不過是某位自殺未遂者的洩憤之作。但警方最終還是將這張課桌作為物證查驗拍照,並歸入貝茨謀殺案的檔案。 1967年4月30日,奇蕊·蕎·貝茨遇害六個月紀念日那天,警方、報社和奇蕊·蕎的父親丘舍夫·貝茨同時分別收到三封內容幾乎完全一樣的匿名簡訊。和上封信一樣,作者全部使用大寫字母,只不過這一次是用鉛筆寫在帶橫格的紙上。寄到警署和《利維賽創業者》的信裡寫道: 貝茨必須死更多的將步其後塵 簽名處是一個“Z”或者“2”的字母或數字。丘舍夫收到的信中“貝茨”換成了“她”,沒有簽名。 這三封簡訊並沒有給警方提供任何可資破案的線索。此後,作案人銷聲匿跡,而奇蕊·蕎·貝茨謀殺案則在利維賽警署的檔案室裡塵封四年。 60年代末期,位於舊金山正北20英里處的維列奧和貝尼夏還只是兩個發展中的小鎮。登上維列奧南面的小山丘便可以鳥瞰聖巴布羅灣和金門大橋。在連線維列奧和貝尼夏的幾條公路中,有一條沿荷蔓湖畔從維列奧鎮東到貝尼夏鎮北的荷蔓湖路,風景優美,人煙稀少,是少男少女們約會的絕佳所在,人稱“情侶路”。 1968年12月20日,星期五,離聖誕節還有五天。戴偉·亞瑟·法拉第和他的女友佩娣·璐·傑莘相約在那天晚上幽會。17歲的戴偉身高體壯,是維列奧中學的運動員兼優等生。比他小一歲的佩娣甜美可愛,成績也不錯,因為住在鎮子的另一端,上的是霍根中學。他倆事先商定,對各自的家人謊稱是去學校的聖誕音樂會。兩家的父母也沒有過多地打聽他們的去向,因為這兩個好孩子幾乎從沒招惹過什麼麻煩。 吃過晚飯,戴偉開著他母親的1961年棕色冉波勒小型旅遊車來接佩娣。他們在8點半離開佩娣家,先去看了一位朋友,9點左右在埃德先生的汽車影院門口買了一瓶可樂,然後向“情侶路”駛去。他們來到荷蔓湖東邊的抽水站附近,把車停靠在離公路不遠的一片礫石地帶。 那天晚上,施黛拉·勃治的兒子在學校參加聖誕節演出。勃治家住在荷蔓湖路離抽水站約兩英里處。 11點15分,施黛拉開車去學校接兒子。當經過戴偉和佩娣泊車的地方,她在車燈的光亮中發現那輛棕色冉波勒副駕駛座邊的門敞開著,再一細看,戴偉仰面躺在緊靠車門的地上,佩娣則倒在離車的後部約30英尺處。警方後來推測,這大概是她在試圖逃離兇手的子彈時所能達到的最遠距離。嚇得半死的施黛拉在尋求救援的路上截下一輛正在巡邏的貝尼夏警車。 警官丹尼爾·畢達和警員韋連·沃訥迅速趕到現場。其時冉波勒車還沒有熄火,馬達仍是熱的,估計是兩位年輕人為了讓車內保持暖和。雖然副駕駛座的門敞開著,其餘三個門卻都是鎖上的。從這一點和兩人倒下的位置判斷,兇手有意讓他倆從一個門出去,以免他們朝不同的方向逃跑。點點滴滴的血跡自車門處一直延伸到佩娣的屍體,更多的血從她的鼻子和口中湧出,在她的身邊有一大攤血。佩娣·璐·傑莘已停止了呼吸,戴偉還一息尚存。12點05分,當急救車載著戴偉·亞瑟·法拉第抵達維列奧總醫院時,醫生宣佈他已經死亡。 因為案發地點並不在貝尼夏警署的轄區,畢達警官接到報案後立即通知了維列奧和貝尼夏所屬的索蘭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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