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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的冷卻。我們離婚時,曾有個約定:因我出行不便,而且長期住在遠離市區的醫院,她必須帶女兒在每年寒暑假期間來探視我,她一直履行著這個約定,直到女兒16歲面臨中考,自己能獨立來看望我為止。

大約在離婚後三年多的時間裡,她每次帶女兒來看我,倒好像是我倆之間的約見,話題很多,基本上也沒什麼避諱。她把見過的幾位男友的情況都告訴了我,不過我能感覺出來,對於那些條件不錯的男友,她的介紹很細緻。我知道,這是絕大多數離婚者很自然的一種心態,她(他)們要面子、要自尊,即使是我,也未能免俗。記得我們還在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時,一位早年追求過我的姑娘,就曾寫信願拋家舍子跟我一輩子。我把那封信讓她看了,她冷冷一笑揶揄道:“你挺有魅力的嘛!”這件事,讓我後悔了好一陣子,這不明明是一種帶有傷害性的挑釁嗎。記得最後一位男友與她交往了有一年左右的時間,她帶女兒看我的時候,都是那男友開車送來的,她曾親口告訴我,他們快結婚了。應該說,這是水到渠成的事,她很急切地需要一個穩定的家,過去的那種生活讓她難以釋懷,可事情最終發生了變化,不知什麼原因渠水斷流了。從那以後,我再沒聽說過她找男友的事,而且她還非常忌諱提這個話題。

失去的珍貴存在的貶值

大約就在與那男友吹後不久,我打過一個電話給她,好像是為了孩子放假來我這兒的事情,說著說著她突然小聲地哽咽道:“我真想你呀!”我很懷疑自己的耳朵,緊跟著問了一句:“你說什麼?”她連忙掩飾著自己:“沒什麼!沒什麼!”那是個不算太冷的冬季,她帶著女兒到醫院來探望我,給我第一個吃驚不小的印象是,她化妝了!這可是自我們相識、相戀、結婚、離婚以來的頭一次。按說都進入90年代了,女性化化妝是件很自然的事,可放在她身上就不自然了,一是我看慣了她那素面朝天的質樸狀態;二是她根本不會化妝,濃淡反差過大,眼窩看上去就像個大熊貓。我很理解她當時的心態,她是個自尊心極強的女人,絕不肯把自己的窘況及由此流逝的丰韻暴露在我面前。這對一個帶著孩子的單身母親來講,有它堅強、剛毅的一面,但往往又容易陷入自我封閉的泥潭,她的父母早已去世,除了兩個成家的弟弟外,幾乎連個知心朋友也沒有。

記得在我們女兒三歲的時候,家裡曾發生過一次感情危機的事件,那是因我在整理舊信時,翻閱出幾封早年間寫給一女孩的“情書”,所謂情書,無非也就是信封的落款上只寫了“內詳”二字。文革時期二十上下的青年男女,哪敢涉足什麼愛情,無非也就是相互鼓勵,爭取早日加入黨團組織之類的內容。可我們的信都是寄往各自單位的,這“內詳”二字,開始給我們帶來了麻煩。最後,我們只好約定,無論哪方先入了黨,再行聯絡。這一拖就是九年,我鬼使神差地給那女孩寫了封信。不久,她還真的給我回了信,顯然,她挺激動的,很希望我們恢復聯絡。後來,我竟把這件事告訴了前妻,她當時就跟我急了,質問我:“你給她寫信是什麼意思?!”“沒啥意思,就是履行一下當初我們的承諾,我不是早就入黨了嘛。”“這種承諾有什麼意義?!”“幹嘛一定要有什麼意義?正常的交往嘛。”她賭氣地說:“好,你去交往吧!”為了這事,前妻有近一個月沒理我,我挺沮喪的,感到她變得越來越俗不可耐。後來,我把這事講給了一個很要好的朋友,他首先問我:“此前,你跟老婆鬧過什麼矛盾沒有?”我說:“沒有呀!”他說:“那好,我得警告你,你對現有的婚姻已經有些厭煩了,說句不中聽的話,你想在婚姻之外尋刺激。”朋友的話,一下點到了我的|穴位,我激靈一下打了個冷戰,自問道:“我真的在玩兒火?”之後,我給那女孩回了封信,末尾私自加了這麼一句:“我妻子讓我代問你好!”這件事大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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