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部分 (第1/5頁)

其實晴天這首歌才是最適合一把吉他伴奏的,就像是校園裡清新的氣息,那時候幹什麼都不用惆悵,彷彿天還很藍,風也很乾淨。

“故事的小黃花”

“從出生那年就飄著”

“童年的盪鞦韆”

“隨記憶一直晃到現在”

任禾儘量用著自己最乾淨的聲線去詮釋這首歌,因為這首歌裡的感情是乾乾淨淨的。

“為你翹課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間”

這時候,歌唱到這裡彷彿已經把楊夕拉回了當初他們還在洛城相遇的時候,任禾在劉英海狂吐不止的時候帶著楊夕趁亂衝出教室!

那個下午的天台,是回憶裡永遠美好的記憶。

到了最後部分說唱部分的時候,楊夕眼睛又是一亮,這種說唱的風格並不是真的饒舌,語速也絕對不快,但不知道為什麼加上這一段之後會讓整首歌更加有特點了一些,又是一首好聽的歌,而歌曲裡前半段歌詞真的很能勾起楊夕的回憶。

彷彿他們所處的位置並不是任禾剛買下的院子,而是記憶裡的天台,膽子大的任禾就坐在天台邊緣抱著吉他看著自己,天是那麼藍。

“喜歡!”楊夕說完忽然像是一隻小貓一樣湊了過來,任禾整個人彷彿愣住了一般,楊夕柔軟的嘴唇已經印在了任禾的嘴唇上。

一直以來任禾都在剋制發生肢體接觸的衝動,他害怕自己忍不住,他很想可是他不知道願不願意,所以一直都在等著順其自然的發生一切。

所以他們相處了一年的時間,任禾和楊夕這時候甚至還是雙方的初吻,而且還是楊夕主動的。

其實想想,當初任禾寫情書給楊夕:你在舞臺上你自己的驕傲和美麗中舞蹈,我在你舞臺外寂靜的黑暗中沉默。我曾願用盡我有限的時光,就如此凝視、凝視、凝視,直到我隨著時間的流水化作雕塑或者塵埃。

那時候也是楊夕在那個昏黃的路燈下主動說的:“我喜歡你。”

而任禾說的是:“我也是。”

雖然好像都是他在付出,但又好像最主動的人是楊夕才對。

想想當初自己的反應真是傻傻的,而這次也是,這個吻來的沒有一點一點防備。

吻完楊夕就從任禾面前把寫著晴天歌詞的白紙給抽走跑掉了,任禾擦擦嘴巴,這咋親了自己就跑了呢,沒過癮呢。

前世裡他並不相信一個吻能有多麼怦然心動,開啥玩笑,都是成年人了好不好。

然而當他決定給自己一次因愛而愛的愛情時,他的心也澄淨了不少,原來精神上的愉悅真的要比**的愉悅來的坦蕩和舒暢。

任禾是因為有很高的情操才不碰楊夕麼?沒有,這就是自己今生想要的愛情啊。重活一世,席捲著前世的記憶從天而降,可是任禾並不沒有移山填海的威能,只有一個小小的嘔吐藥水和流淚藥水,但這也滿足了他關於超能力的幻想。他沒有高處不勝寒,因為他把自己的心態放的很低,就是個普通人。他有著健壯的身體,卻也沒有超越人類的極限。

現在的他就是他前世裡最渴望成為的自己,不是神仙不是魔鬼,就是自己。

而現在,他也正收穫著他想要的愛情。

任禾一個在院子裡傻樂呵的半天。

方叔和王嬸在廚房裡乾著急:“咋辦,姑娘跑了,飯做多了!”

……

第二天下午放學的時候楊夕帶著新歌來到公司,此時蘇如卿剛好也在,楊夕直接說明了自己的想法:“不用給我邀歌了,我的歌有人寫。”

蘇如卿平靜問道:“誰給你寫?任禾?”

蘇如卿是知道的,楊夕以前的歌曲都是任禾寫給她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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