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10章 經驗不夠 (第1/1頁)

要知道這樣,他就用兵器了。

若是用兵器,表現的絕對不會這麼拙劣。

秦明笑著道:“沒事,華元魁做得很好,你們也可以向華元魁一樣,拿這些白骨骷髏練手!”

華元魁搖頭:“盟主,就別讓他們學我了。”

“剛剛我的表現,獻醜了!”

秦明搖頭:“沒什麼表現不表現的。”

“以你們的實力,和白骨骷髏戰鬥,又怎麼可能打不贏對方?”

“但打贏對方沒什麼,要提升實力才重要。”

“要怎麼儘可能的省力殺死對方才重要。”

“雖然你的嘗試沒能成功,效果不太好,但至少嘗試了。”

“我覺得你用拳頭攻擊大有可為,只是因為你對使用拳頭還不熟練,所以才會顯得拙略而已。”

秦明鼓勵華元魁多使用拳頭。

當然,用劍也行,看華元魁自己的意願。

若是華元魁的武道境界突破到半步至尊境後期,戰鬥技巧非常強了,用拳頭殺這些白骨骷髏,反而更省力一些。

這些半步至尊境白骨骷髏都有弱點,只要細心觀察,經驗豐富,就能夠找出白骨骷髏的弱點。

找到弱點後,不管是用兵器,還是用手,都能夠很輕鬆的殺死白骨骷髏。

但是手更靈活一些,能夠做到很多長劍做不到的事情。

就像他剛剛的攻擊,每一擊都是打在了白骨骷髏最薄弱的地方。

用最省力的方式結束了戰鬥。

若是華元魁也能夠做到他這樣,用拳頭比用長劍要省力。

當然,若是華元魁的長劍能夠用到出神入化,能夠像手一樣。

那麼用長劍和用拳頭沒有任何的區別。

但用拳頭練到出神入化並不是太難。

因為拳頭從出生那天就有了,而且武道境界突破到半步至尊境,武者的身體都得到了淬鍊。

武者在適應自身實力時,就在適應拳頭。

學習拳頭更快,想要把長劍練到出神入化,和拳頭一樣,太難了!

秦明話裡的意思,眾人都聽明白了。

聽到秦明讓他們多嘗試攻擊方式,不要在意其他,不少人都感覺慚愧。

華元魁拱手道:“盟主,是我太執著了,見笑了!”

秦明說的很對,戰鬥而已,什麼表現不表現?

表現的再好又能怎樣?

這裡是人類聯盟,又不是毒魔家族。

在毒魔家族,普通毒魔要表現的好一些。

只有這樣,才能夠得到上層人的青睞。

不能脫穎而出,不能得到上層毒魔的青睞,那麼想要出人頭地就非常的困難。

哪怕武道境界達到了神獸境,毒魔們也想得到半步至尊境毒魔的青睞,想成為半步至尊境的親信。

而他們人類聯盟不同。

不需要表現給誰看。

秦明也不會因為他們表現是否優秀,就給他們下定義。

秦明很少會給予武者們特權,都是按照規定來。

付出多少,就能夠得到多少。

就算得到了秦明的青睞,若是不付出,不努力,不為聯盟創造自己的價值,也是什麼都得不到。

而且在戰鬥方面,秦明勝他們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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