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 (第1/5頁)

“噢,那也是在野外了。在野外生活一年,要有多大的耐力和勇氣啊!”洛華在嫣兒的眼裡不只是身材高大了。

“嫣兒,你是個真誠的人,我很願意給你講講我和狼的故事。”

“謝謝你!”嫣兒說著,站起來給洛華又倒了杯咖啡,很恭敬地放在桌上。

“你的年紀應該不會知道有一首歌叫《佈列瑟農》,一首優美、悽婉的經典歌曲。那首歌唱的就是關於狼的故事。”

“在一九九二年的時候,加拿大的育空地方政府實施了一項名為‘馴鹿增量’的計劃。其實就是,由於人類過度的獵殺,馴鹿的數量銳減,於是找個藉口,以狼吃掉了馴鹿為由來大量地撲殺狼群。這種起因於人卻怪罪到狼的思考邏輯,引發了音樂人馬修連恩創作專輯《狼》的動機。在這種思索狀態下,馬修連恩進入了蠻荒之地,切身觀察體驗狼群的生活,傾聽它們來自心靈的聲音,感受著它們跟人類一樣豐富的情感和細緻的生命。歷時兩年,他的《狼》專輯製作成功,其中的佈列瑟農就成了傳世經典。”洛華完全沉浸其中,嫣兒就忘我地聽著。

“三十位工作者共同協作,為北美育空河流域面臨屠殺的狼群,以音樂與人性寫下了動人的音樂史詩。音樂中溪流、風聲、急雨,相伴著原野上起起落落的生命,強烈的節奏是狼奔跑時急促的呼吸;悲傷地薩克斯風是狼在血泊中舔噬傷口;低沉的法國號隨著狼的心澎湃跳動。從始至終完整地記錄了原野上活生生的狼群。我的兩個哥哥追隨音樂家們的腳步,繼他們之後也到了那片原野,用鏡頭寫下了狼群的生活。他們在那裡待了三年,其中我去了一年。那一年裡,我看到了狼在四季裡的生活,它們相互的情感,它們與自然地抗爭,它們與其他生命的傾軋,出生的奇特,死亡的悲涼。我抱過小狼崽,也和大狼對視過,它們就是地球上的普通生命,和我們一樣擁有生存權利的生命。它們的愛恨更坦白,它們的慾望更真實,所以我喜歡它們。這就是我和狼的故事。”

洛華從故事裡走出來,嫣兒卻完全投入進去。她的神色迷濛,幽幽地問:“那首歌一定很美!”她的雙肘拄在膝上,雙手託著腮,眼裡溼溼的。“狼和人是一樣的啊!”

汪浩洋看著夢幻一樣的嫣兒,自豪地說:“丫頭,那首歌我唱的很棒!哪天唱給你聽!”

“是嗎?我很期待啊。”嫣兒一時還沒回過神來。

程海也讓洛華的講述迷惑了好久,這會兒他清醒了,看到嫣兒依舊如夢如痴的,就笑她:“小仙女,醒醒吧,你是迷戀狼呢,還是迷戀歌呢?要是迷戀狼,你自己會繡,迷戀歌呢,財閥會唱!”

嫣兒聽了程海的最後一句話,腦袋又靈光起來,她歪過頭對身邊的汪浩洋說:“你的英文也很好麼?”

“那是他的母語!傻丫頭!”程海說。

嫣兒更迷糊了:“母語?你不是中國人嗎?”

嫣兒站起來審視汪浩洋的眼睛、膚色還有他的頭髮,沒有發現異樣:“什麼嗎,就是個中國人嘛!”汪浩洋被她居高臨下地看著,他都感覺到了嫣兒的心跳了,一時慌亂起來,伸手拉嫣兒坐下:“有你這麼檢查的嘛!”

嫣兒看汪浩洋的臉上突然有了紅色,正要擠兌幾句,忽然想起其中的緣由,趕緊坐下,她在心裡狠狠地譴責了自己很多遍。又告誡自己再不許這麼沒有避諱,自己沒心,可汪浩洋的心卻全在她的身上,這樣對他是一種折磨。切記切記!嫣兒禱告完,想起剛才的問題:“為什麼英語是你的母語?”她問汪浩洋。

“聽程海胡說,我的母語永遠都是漢語。噢,我是加拿大國籍!”

“啊?”嫣兒因為驚奇又忘了剛剛的自責。她扳過汪浩洋寬寬的肩膀:“你是加拿大人嗎?我為什麼不知道?你幹嘛沒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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